——一只白色长毛狗,细软的毛和雪地融为一体,只一双湿漉漉的黑眼睛眨巴眨巴看着他。
那小脚印的主人在他腿边嗅来嗅去,时不时张嘴去咬他的棉裤边。
林时安抱着乐乐,拖着崭新的腿部挂件,带着许佟澜往里间走。他熟练地拿开水烫了烫杯子,给许佟澜递过来一杯热水,“怎么不带大金过来?”他调侃道:“这就移情别恋了?”
乐乐在一旁摸狗狗,可惜那白毛犬只想蹲在林时安的脚边,时不时蹭蹭他。
许佟澜喝了口热水,搓了搓手,把帽子围巾摘下来,转移话题地“哟呵”一声,“你这儿还有这么个风水宝地呐?”
“没见过?”林时安靠近火堆伸出手,嘴边浮起笑意,“可暖了。”
他拿铁架子拨拉木柴半晌,从里头夹出一个烤红薯,被烫的直搓耳朵,飞快剥了皮递给许佟澜。
“喂我。”有人没皮没脸。
林时安无奈地笑了笑,给少爷递到嘴边。
“羞羞!”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
许佟澜叼着红薯猛一回头,正巧对上冲他做鬼脸的乐乐,“乐乐吃红薯都不要人喂,”他用食指挂挂自己白嫩嫩的脸蛋,“哥哥羞!”
“咳咳——”许佟澜捂着胸口,内心一点儿小九九被乐乐破坏了个干净。
林时安顺势把红薯递过去,“听见了吗,乐乐都看不过去了。”
他拿纸巾擦了擦手,没被许佟澜转移话题,又把话绕了回来,“新买的狗?”他说:“可不能有了新爱犬就忘了大金。”
他顺手捋捋脚边柔软的小动物,眼里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狗也通人性的,相处久了,你冷落它,它也会难过。”
“你再仔细认认?”许佟澜捧着玻璃杯取暖,火光映照着他的脸,橙红色的,在冬日里显得格外温暖。
林时安愣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却又有些迟疑。
许佟澜看着他的眼睛,“你说的没错,它确实是一条漂亮的宠物狗。”他顺着林时安的目光看向优雅的小白毛。
“我找宠物医生看过了,这个品种,叫马尔济斯犬。”
林时安猛地回头,红光映照着他的眼睛,清澈透亮的眼底,忽然蒙上了一层水光。
许佟澜看着他,没有说话。
其实原本他并没有抱太多的希望能找到它,去林时安住过的福利院,也是为了想更了解他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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