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过了,福利院的人早就换了一茬,记得林时安的人都找不着了,却让许佟澜遇见了那条狗。
它已经很老很老了,许佟澜看见它的时候,它正在翻找溅满汁水的垃圾桶。
他拍照和于盛确认了这就是陪伴林时安的那条狗,就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
洗澡、修建、剃毛、清理伤口、注射疫苗,许佟澜自己都没想到,这只狗原来真的这么漂亮。
他请保姆阿姨把它在家和大金一块儿养了几个月,等着病好的差不多了,雪白的毛也重新长起来了,才带来给林时安。
“谢谢你。”林时安把马尔济斯从脚边抱起来,轻轻地理着它如白发一般的长毛,眼里多了几分深情的缱绻与怀念。
“它叫丢丢。”
“丢丢?”
“同病相怜,”林时安说:“所以它喜欢我,我也喜欢它。”
那时候似乎也是一个下雪的冬天,他的妈妈给他看一张结婚照。西装革履的男人是他素昧谋面的父亲,穿着纯白婚纱的却不是他的母亲。
年少懵懂的无知少女揣着大肚子回家,说是前程似锦的大学生男朋友承诺她孩子先生下来,等她到了法定婚龄就结婚。
等林时安落了地,大学生也没了踪影。
找了好几年,他妈才终于找着他爸,闹过,打过,哭过,最后也还是没能挽回渣男的心。
渣男连孩子都不看,除了打点儿微薄的赡养费,便像是空气,也不知道他妈是怎么知道那男人结了婚。
她抱着林时安,脸贴着他的脸,“爸爸结婚了,妈妈也要结婚了。”
“那我会有新爸爸吗?”
“不会,宝宝,”那个柔软的女人被风霜磨砺之后,只剩下了一颗坚硬的心,她叹了一口气,像是宣判,“带着你,我嫁不出去的。”。
于是毫无预兆的某一天,她给林时安买了一把他一直很馋的大白兔奶糖,然后把他带去了福利院。
“妈妈不能照顾你了。”
“忘了妈妈吧。”
他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极速成长,他记得一切,记得妈妈的名字、电话、家庭住址,可他却什么也没有说,任由自己一个人被带进了遥远的、没有人认识他的福利院,又被陌生的夫妻带去从未去到过的A城。
之后的十数年,他不肯叫林叔芳姨爸爸妈妈,不是因为他不肯亲近他们,只是因为对他来说,“爸爸妈妈”实在是天下最为滑稽可笑,最难听的称呼。
被丢弃的孩子,就不再有父母了。
☆、第 40 章
开学前补课的时候,林时安把丢丢也带回了A城跟林叔作伴儿。
过完年之后的十五班来不及优哉游哉地恢复状态,便又投入了紧张的备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