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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在谭明梨面前,我趾高气昂,我耀武扬威,我张牙舞爪,我渴望她对我生气,最好要我们两个鼻青脸肿地打一架,这样我才觉得满意。

但是不论我多过分,她还是不动怒,看起来还是那样平静,最多偶尔淡淡地笑一笑,也就过去了,半点也不在意。

这让想看热闹的大人们失望之余更加心惊,也让我有一种拳头打到棉花上的无力,同时也因为她的云淡风轻而感到不被当回事的愤怒。

我记得我做过的最出格的一件事是我弄坏了她常戴的一块表,我看她平时很用心地擦拭它,以为她对那块表十分心爱,所以打算通过这样让她生气。

不过我本来没有打算弄坏它的,但那表的零件太精细又太脆弱,等我回过神来,它已经停在我手里不走了。

我直到那时才觉得害怕。

这下闯祸了,我想。谭明梨一定会发火的……我也觉得这次我太过分了。

我是一个有担当的人,所以我决定我要留在犯罪现场等着她来,并且如果她骂我我也不还嘴。

不一会儿谭明梨就来了。但她居然没有生气,只是接过那块表细细地看了看,然后将零件收拢好。

“喂——”

看她要走,我才急了,终于忍不住开口叫住她,“你……你都不生气吗?”

我从不叫她姐姐,只叫她“谭明梨”或者是“喂”。

“我有钱,我给你赔。”

我别别扭扭地昂起脸,说。

“没关系,不用。”

她很淡地笑了笑,摇摇头说:“本来也不是什么多重要的东西。别放在心上,明卿。”

很奇怪的一件事是,谭明梨只比我大三岁,但她叫我“明卿”时莫名其妙地有一种宽容的、长辈特有的语气。我不喜欢她这种语气。

我表示我一定要赔,拉着她不让她走。

我虽然不是好孩子,但也不算太坏。我知道弄坏别人的东西是要道歉赔偿的,但是对着谭明梨我又道不出来歉,只好给她赔钱,这个不能再少。

谭明梨被我拉住,一时半会走不了。

她似乎很轻很轻地叹了一口气,温和而又无奈地看着我。

我忽然觉得她这样的眼神很熟悉,熟悉到叫我有点不舒服。我皱着眉转头就走。

走出好几步之后,我才想起来那是什么眼神。

我七岁的时候曾经养过一只白色的小博美,小小的一只,非常可爱,她有小型犬的通病,情绪总是很激动,喜欢发脾气,但我还是喜欢她。有一天我放学回来发现她打碎了我最喜欢的航模,那个时候,我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她的。

我应该觉得生气的,但我忽然没有力气再跟谭明梨生气了。她太过温柔宽容,让我觉得自己又幼稚又愚蠢。我决定我以后不再讨厌她了。

其实谭明梨好像并不喜欢那块表……过了一会儿,我又想。

真奇怪,她好像什么都不喜欢,甚至也不怎么喜欢她自己。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我于是又觉得她有点可怜,决定自己以后要对她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