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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女尸(1 / 2)

垂拱十四年的夏天不算太炎热,且富人们家里总少不了冰,不像小门小户要硬挨,也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三个月的酷暑便过去了。

这三个月似乎改变了很多,又似乎一切都只是回归正轨。

谢知行在大理寺牢狱中嘴硬了一阵子后,最终对自己罪行供认不讳,因受害者身份贵重,且相府对谢知行有恩,当即转送刑部,判了秋后处斩。

据闻,他在认罪书上画押后就再不发一言,只在听闻前妻——相府的休书在他进大狱那日就送到了,因而早已是前妻——听闻前妻又开始议亲时,扯开嘴角笑了笑,说:“那便好。”

探花郎忘恩负义杀害妻子娘舅,一时在京城掀起了轩然大波,有女儿想招婿的富贵人家人人自危,生怕也给自家招来个狼心狗肺的祸害。

然而时间总是能抹平一切,待到处斩日期将近时,已无人讨论这起案件。

陈书眉回了国子监,仍旧做她勤学苦读的大才女,仍旧常出现在达官显贵的宴会上,只是以前她在王公贵族面前谈笑风生是强撑着面子,内里其实发虚,如今倒是多了坦然,才学傲气比以往更甚。

李修复了职,日日只奔波在大理寺和王府之间,工作狂人的架势比王璠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神偷圣手近来不知为何停止了作案,大有金盆洗手的意思,蒋菲菲的女儿身份本来在暴露边缘岌岌可危,最终不知是谢知行没说,还是李修在大理寺压住,总之竟不可思议地捂住了,没有一个字传出来。

她如今倒是常出现在大理寺,偶尔协同参详盗窃案件,与李修的来往也愈加频繁。

这一日,京郊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谢知行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蒋菲菲闲来无事也随之前往。

初秋草长莺飞,宋良带着衙役围住了现场,大片芦苇荡中隐约显出个人形。

“蒋公子没见过这个,还是离远点,当心吓着做噩梦。”

蒋菲菲乐了,能吓到她的东西着实不多。

“没事儿,我胆子大。”

说着拂开芦苇,一具已经砍得认不出人形的尸身出现在眼前。

“砍成这样,只能勉强认出是女的,年龄样貌都认不出来了,回去又要连夜比对失踪人口,还要让家属来认尸……”

想到要把这幅模样的尸首放在家属面前进行辨认,宋良于心不忍,连连叹气。

李修蹲在尸身前细细查看,“财物首饰呢?”

“首饰银票香囊一概没有,衣物就在那儿,瞧不出什么。”

宋良用木棍拨拉了下浸透血迹的衣料,“衣裳是半旧的,綉样布料都没什么稀奇,没什么可查的。”

李修:“也不算全无收获,旧衣裳、布料普通,说明这女子没什么钱财,多半是小门小户的出身。”

“郡王爷英明!”

话虽如此,可范围仍然太大。

“哎等等!”

蒋菲菲喊了一嗓子,“你把那衣领翻开再让我看看!”

宋良“哎”了声,木棍又挑了两下,平平无奇的衣料内侧显出一个极小的绣纹,隐约是朵百合花。

宋良看了看,懊恼地叹气。

“这太小了,瞧不出是哪家绣房的手艺,而且百合花样常见,绣房一年只怕绣过成千上万朵,根本不会记得卖给了哪个客人。”

李修倒是认真地看向蒋菲菲,“你想到了什么?”

蒋菲菲轻轻颔首。

同样是百合花样,每个人绣出来的也都有些细微的差别,比如眼前这个,不像旁人用白线绣花、红线绣蕊,而是用红线勾边,黄色做蕊,比百合的清冷更显娇艳。

蒋菲菲记得没错,她见过这个绣纹。

“那咱们赶紧走啊,蒋公子带路!”

蒋菲菲又犹豫了下,“我其实不大确定,要不咱们去国子监接上书眉,让她也看一眼?”

李修没多问,让人将那衣料包好,上马直奔国子监。

陈书眉只瞧了一眼,抬头跟蒋菲菲对视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唔,你看的多半没错,我瞧着也是那个。”

李修目光深沉,宋良摸着脑袋乞求:“人命关天,你们俩别卖关子了行吗?!到底是哪家绣房的手艺,或者……难不成是陈姑娘认识的绣娘?!”

陈书眉轻咳嗽了一声,“我们之前见过这个纹样,但不是衣料……而是绣在手帕上。”

蒋菲菲为难地看向李修,“郡王爷,要问出这女尸的身份,恐怕得去相府。”

话还要说回三月前,陈书眉和蒋菲菲二人在茶馆喝茶谈天,谁知谢知行突然出现,送还陈书眉的画像,随后庞娇气冲冲地赶到,摆出了抓奸的架势,摔了张嫩粉色的绣花帕子在谢知行的脸上。

那张帕子上绣的纹样,同女尸衣领上的一模一样。

“啊……”这下,轮到宋良为难了。

整个大理寺,没有人想去相府。

毕竟,他们才抓了相府的女婿秋后问斩,再过三日就是处斩日,这个时候拿着凶杀案的物证去触霉头……

倘若不是死囚不能探监,他们宁愿去问刑部大牢里的谢知行。

李修站起身,“都回大理寺等,本王一个人去相府。”

说着上马就要走。

就在那一瞬间,蒋菲菲突然灵机一动,脑海里精光闪过。

“哎郡王爷!这花……这花绣的是百合!”

宋良摸着脑门:“是百合啊,百合怎么了吗?”

“吁!”李修猛地勒紧缰绳,“去百花楼!”

没错,当初的帕子上,今日女尸的衣领内,绣的都是百合。

引得谢知行和王璠舅甥相争,让庞娇对谢知行恨之入骨,最后害王璠白白送了性命的那个百合姑娘。

人人都有猎奇心理,想看看那位百合姑娘究竟何等魅力,因此百花楼身在凶杀案旋涡中,生意反倒是越来越好,还是白日里就丝竹阵阵,熙熙攘攘。

陈书眉今日没戴帷帽,不方便进百花楼,留在马车里等,蒋菲菲跟李修及宋良熟门熟路地走了进去。

老鸨是个会逢迎的,见了官差,求爷爷告奶奶地将几人让进最好的包厢内,上茶又上酒。

“官爷说百合?嚯,那小妮子奴家可使唤不起!”

老鸨抿着嘴“哼”了声,“白白养她十来年,喊干娘喊了十来年,如今翅膀硬了说走就走,一点母女情都不顾惜!”

蒋菲菲挑眉:“你说……百合走了?”

“是啊,风头正旺呢,非要回乡!这些年赚的银子全拿来赎身,衣物首饰也卖了个七七八八,剩下的连路费都不够,还是楼子里的姑娘们给她凑了凑——饶是这样,也非要走!猪油蒙了心的,若是不走,如今一个月比以往半年赚的都多……”

老鸨嘟嘟囔囔地抱怨,宋良把一团东西往她面前一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