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楼的炒羊肉是出名的,几乎每一桌都会点上,孙全彬也不例外。
桌子上一盘炒羊肉,闻得朝云竟然又有些馋了。看着孙全彬动筷,她也想动一动面前的碗箸。
“娘子饿了就吃,不要紧。”孙全彬道。
朝云于是真的动起了筷子,从孙全彬眼前的那盘炒羊肉里夹出自己挑中的那一块,蘸着一旁的佐料,放进嘴里嚼咽。
“做这道菜的厨子,是我贴身女使的姑父。我那女使也做给我吃。”她道。
孙全彬问道:“娘子喜欢吃羊肉?”
“嗯。”
“西北多牛羊,娘子该去看看。”
“我会去的。”朝云又夹了一筷。
不知怎的,头有点晕乎。
朝云在孙全彬面前,似乎全无拘束。
上一回在长庆楼见面时,孙全彬也当着她的面前放走了西夏的细作,又跟她说明了放走那人的道理。
其实是交浅言深了,朝云和孙全彬都晓得。可又都不觉得这份交浅言深有什么不对,至少,两人还能坦然自若地当面坐着,吃着同一份饭菜。
孙全彬在宫里时,因为是个内臣,故而与女子之间没什么大防。
即使是长到十几岁才入得宫,可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早就习惯了自己内臣的身份。
一个男子,和一个娘子坐在一块儿吃饭,是不对的。
而一个内臣,坐在朝云面前,便没有太大的不妥。
何况朝云的眼神告诉他,她并不像世上大多数女子那样厌恶他、排斥他,也不会像那些有心接近他的人那般谄媚他。
朝云说,她会去到西北的。
孙全彬几乎没有犹豫和怀疑,便觉得她确实是会去的。哪怕她只是个连东京城都很少走出去的贵女,哪怕她也许根本不知道西北是什么模样。就像那日,她就算在迷途之中,也会擦掉眼泪寻找梧桐林的出路一样,他觉得,她会出去的。
炒羊肉是辛香的,入口时兴许觉得太咸,可咬下去,那咸味就变成了鲜味,在口齿之间弥漫,如同吃到了漫漫草场上的日光。
“长卿…我可以这样唤你么?”朝云问。
孙全彬笑着点头。
“长卿,你去过西北吧。”朝云又问。
孙全彬还是笑着点头。
“可以跟我讲讲吗?”
“你想听什么时候的西北。是从前的,还是如今的。”
“打仗的时候的。”
“朝见马岭黄沙合,夕望龙城阵云起。”
孙全彬说了这两句诗,便拿起酒盏,一口饮下。
朝云给他倒满,又给自己倒了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