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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听着他说下去。

“打仗时候的西北,与平日的西北也别无什么两样。同样的黄沙漫天,同样的千里冰雪。只是打起仗来,热血满地,豪歌遍野。住在军伍里头,便是只耗子,也觉得胸腹里有万丈豪情,要在西北之地吼一吼。”

“角声满天秋色里。若是有号角声,无论在做什么,心里想的就是往前冲。能杀几个是几个,就算掉了脑袋,也值得了。人到了那里就不再是人了,而如西北之野兽,想做的只有撕咬。”

“一仗下来,活着的人少,死的人多。地上望去,全是一个个死尸。有些没死的,便会有人往他们身上戳一刀。死在那儿,比被拖回营帐里残喘要舒坦。”

孙全彬是真上过战场之人。

本朝的内臣能监军,但许多都真只是去监军,坐在主帐里听几个将领官商讨破敌之法,根本不会上阵。而孙全彬不同,他每一战,都是提刀上马去的。

只是将领官们就算自己死了,也要拼命护住他。毕竟他是官家派来监军的人,若是他死了,官家也好,朝廷也好,难免会想前阵是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才把这位监军杀了灭口。

好在孙全彬上阵是真有本领,并非他逞能。没给那些将领官造出过什么麻烦,若他是军中一卒,立的功劳也足够他做上裨将了。

他给朝云描述的战场并不完全,只是随便说了个片面。说死尸之前,他还停了停,怕这样的话在饭桌上讲给朝云听不大合适。可他想到朝云戳瞎那西夏细作眼睛的事,又觉得这姑娘是不会怕的。

朝云感叹道:“与那些诗文写的差不多。那里是生杀之地,烈日与苦寒并存……可无论有多么凄苦,我总觉得那里是世上最豪情的地方。我该去那里的。”

“娘子若去了那里,兴许会失望。”

“失望也好,满足也罢,总得先去看了才知道。不去看,我就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叫做‘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明明闭上眼,好像也能看见,可睁开眼就没有了。”朝云浅浅喝了一口酒,又说,“想去睁开眼还有的地方看看。那里和东京不一样。长卿,你去看过,我也想去看。”

“嗯……”孙全彬默默盯着她。

朝云毫不闪避他的目光,甚至,她还更紧迫地盯着他。

不知是什么缘故,朝云的头脑愈来愈热。她想站到窗口去吹吹风,撑着桌子起来,却觉得腿脚有些发软。

手撑住桌子,才发觉自己大抵是吃多了酒。

好不容易站稳,动了一步,却又踉跄了。

孙全彬赶紧站了起来,问道:“你要做什么?”

“我去窗边。”朝云道。

孙全彬便一手搂住了朝云的肩膀,扶着她,往窗边走去。

他站在她身侧,比她高出很多。可她侧着抬起头,便还是能看见他。

就算高很多,抬头不就行了。

朝云对着他笑。

“你醉了。”

孙全彬判定。

因朝云的双颊愈发地红润了,看着他时的那一抹笑意,也带上了另样的颜色。

他不再看她,直视着前方。朝云一站到窗边,他搂住她的手也就放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