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颊上的梨涡若隐若现,展露出翩然的柔美:“去吧,我也想去瞧瞧杂戏,听说有新曲子的。”
她平日里不出门,却也会同左邻右舍的媳妇子说话,从她们口里知道外面的世界。
沈如意一听这个,立即一蹦三尺高:“好耶,快娘,快点,我要穿那件水红的袄子。”
她高兴得脸都红了。
那件新袄子沈如意可珍惜了,早上都舍不得穿,下午卖肉夹馍的时候才会穿,神气得跟个小公主似的,但凡有人夸她,她立即就又含蓄了:“也没有那么可爱,只是一点点可爱。”
现在终于有机会嘚瑟她的新衣裳,沈如意怎么可能不高兴。
沈怜雪捏了捏她的小肉手,无奈道:“原来你的目的是这个,每天穿一次还不够,还得穿去大集显摆。”
沈怜雪惯女儿,在甜水巷是出了名的。
就沈如意这么能折腾,沈如意每日打扮的漂漂亮亮,她是费了十足心思,无论女儿想要什么都尽力满足她。
这会儿即便已经傍晚时分,女儿说想去大集,她也没怎么反对。
一行人迅速回家换了衣裳,沈怜雪给女儿戴好风帽斗篷,自己也披上新买的斗篷,这才出了门。
李丽颜是个喜欢新鲜颜色的,她选了一身紫罗兰的袄裙,外面加了一件绣着牵牛花的褙子,显得人又高又瘦,修长健美。
而兰娘就穿的灰扑扑的,并不怎么打眼。
她如同过去的沈怜雪一般,并不喜欢打扮自己,甚至不喜欢身上有多余的颜色,无论沈怜雪如何问她,她都只要青灰色的衣裳。
暗淡、无光、没有生气。
她坚持,沈怜雪也不好硬要给她买鲜艳衣裳,值得由着她去。
三大一小在走廊里相视一笑,沈如意指着御街的方向,神气昂然地说:“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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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台坊,中书省。
裴明昉刚踏出门槛,抬头便看到正要上马的高大身影。
御街照耀过来的斑斓灯光映红了他的脸,让那人剑眉星目的眉眼全部隐藏在柔光之下。
但他那张过分深邃的面容,却全无柔和之意,看人的时候只有满目冰冷。
裴明昉的冷只是冻结了的寒冰,而赵衸的冷,却满含血腥杀意。
他又不是没杀过人。
裴明昉略微一顿,见对方亲随已经瞧见自己,这才上前拱手:“靖王安。”
赵衸听到这把清冷嗓子,转过头来,凌厉地冲他面上看来。
“裴相公,”赵衸嗓子低沉,似氤氲着百年不化的水汽,“你可真是劳苦功高,这会儿……都不归家?”
他如此说着,唇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