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宝的小名就多了,什么元宝啦、宝宝啦……对比真的太强烈了。
一边说着闲话,两人一边吃饭。叶缓归首先夹了一筷子虎肝放到谭渡之碗里:“你快尝尝好不好吃?我从没吃过虎肝。”
谭渡之夹起一片虎肝塞入口中,软嫩的口感让他一下就上瘾了。被料汁裹住的虎肝不腥不柴不干不硬,吃起来满口都是肝脏特有的柔软和肥厚。微甜的料汁不仅去除了脏器本身的腥味,还让脏器的口感变得鲜甜。
纵然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谭渡之也必须要说一声:“好吃。我从没想过肝脏是这个味道的。”
曾经有人宴请他在不慕仙吃饭,上面有一道八宝肝,那肝脏的口感非常的硬,所说有嚼劲,但是细细一嚼还是能吃出一股腥味来。叶缓归炒制的肝脏完全没有这个问题,一时之间谭渡之竟然想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这道菜的美味。
说它入口即化,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感觉。明明是这么柔软的东西,入口之后存在感竟然这么强烈。
刚抽薹的蒜薹更是锦上添花,微辣的蒜薹经过爆炒之后,辣味都变成了甜味,吃在嘴里清脆爽口。谭渡之不由得多吃了几口:“我第一次吃蒜薹,很不错。”
明明有些蒜肉的味道,吃起来却和蒜肉完全不一样。谭渡之不讨厌蒜味,同时也不太喜欢,可是蒜薹却异乎寻常的合他的胃口。这道炒肝咸味中带着一点甜味,大口吃起来非常的下饭。
老谭不挑食,连夹在其中的姜丝都吃下去了。
叶缓归更喜欢蒸蛋,他喜欢在蛋羹上撒上厚厚的一层葱花。葱花经过蒸制已经从碧绿变成了微黄色,葱花的香味已经完全渗透到了蛋羹里。舀上一大勺子蛋羹往米饭上一扣,用筷子搅合搅合,呼噜噜的扒到嘴巴里那叫一个舒服。
叶缓归道:“等我把青菜除掉之后,那两块地我准备种辣椒。我发现你喜欢吃辣椒,等辣椒长出来,我给你做麻麻辣辣的东西怎么样?”
谭渡之笑道:“好。你说了算。”
吃完晚饭之后,剩下的汤汤水水全部被叶缓归拌了喂给了招财和进宝。他头疼得紧,家里的小动物不爱吃他特质的食物偏偏喜欢和他吃同样的东西,这可如何是好。
谭渡之安慰他:“没事,招财进宝一看就不是普通的猫猫狗狗,它们想吃什么,你就喂它们吧。它们吃腻了可能就不吃了。”
叶缓归一想到自己离家出走一个多月,招财进宝只能去山上捉田鼠吃,他的心又软了。他蹲在猫狗的食盆旁边心疼的摸摸这个再摸摸那个,摸了一会儿后他突然发现了什么然后低头扒拉着两只小动物脖子上的毛:“嗯?!”
谭渡之见他突然站起来去关厨房门,他有些奇怪:“怎么了?”
叶缓归关上门之后幽幽的说道:“该给它们洗澡了。”
话音一落只听一阵巨响,招财进宝两一个钻碗柜底下一个跳碗柜上头去了,那动静那速度,惊得谭渡之都不知道说什么了。
叶缓归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了,他一点都不着急。只见他慢条斯理的洗完了锅碗之后在大锅中煮了整整一锅的开水,等水烧开了之后,他取出了一个稍微小一些的木桶。
一整锅开水注入木桶中蒸腾起了巨大的雾气,厨房中的阵法任劳任怨的将水汽排到了厨房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