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翻来覆去用不同的方法检索了大大小小七八个数据库,最后才长叹一声,说:没错了,就是它,我们的老朋友的律所。
路远:
他瞥了路近一眼,见他神情有些怪异,探头看了看路近的手机。
这一看,他也愣了。
何之初?路远将路近的手机索性拿过来细看,君临律师事务所最开始是何之初几年前创办的?
嗯,不知道是同名同姓还是怎么地路近坐到沙发上,抱着胳膊,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板着脸分析道:不过看创办时间和转让时间,应该是我们认识的那个何之初。
路远点了点头,喃喃地说:四年前在华夏帝国帝都创办的外资律所,一年多前突然转让了所有的合伙人权益。
一年多前,也就是何之初回到对面世界的那个时间点。
路近仔细查着这个律所的资料,一边说:四年前创办的时候是外资律所,很多国内业务不能办。一年多前转让给华夏国人,从外资被华资律所,拥有了和国内律所同样的执业权利。
这一年来发展迅猛,分所开遍了整个华北区域。直追四大律所里面已经掉到最后一位的jd律师事务所。
最后下了结论:这个购买了君临律所的老板,比何之初会赚钱。
路远没想到路近得出的是这个结论,看了他一会儿,才收回视线,若无其事地说:何少的心思本来就不在做生意方面。他在这边也开一个律所,不过是为了找寻念之,行动方便。
路近哼了一声,算他识相。又发牢骚:其实如果不是何承坚那老顽固一直追杀我,念之早就跟何之初结婚了,说不定现在孩子都好几个了。
路远头疼不已,路教授,你要为人师表。不能让自己的女儿跟她同母异父的亲哥哥结婚。
怎么就不能了?!又不会生出基因有问题的孩子!路近不依不饶继续抬杠。
这不是基因问题,这是伦理问题。路远只好再一次解释,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就算念之和何之初不介意,两人的孩子呢?等孩子长大,知道真相,会怎么想?
路近继续瞪他,怎么想?有我这个万能外祖父在,难道还怕别人欺负他们?!
总之何之初就是更适合念之!
路远明白过来,摇了摇头,你就是看绍恒不顺眼,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