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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来覆去用不同的方法检索了大大小小七八个数据库,最后才长叹一声,说:没错了,就是它,我们的老朋友的律所。

路远:

他瞥了路近一眼,见他神情有些怪异,探头看了看路近的手机。

这一看,他也愣了。

何之初?路远将路近的手机索性拿过来细看,君临律师事务所最开始是何之初几年前创办的?

嗯,不知道是同名同姓还是怎么地路近坐到沙发上,抱着胳膊,仰头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板着脸分析道:不过看创办时间和转让时间,应该是我们认识的那个何之初。

路远点了点头,喃喃地说:四年前在华夏帝国帝都创办的外资律所,一年多前突然转让了所有的合伙人权益。

一年多前,也就是何之初回到对面世界的那个时间点。

路近仔细查着这个律所的资料,一边说:四年前创办的时候是外资律所,很多国内业务不能办。一年多前转让给华夏国人,从外资被华资律所,拥有了和国内律所同样的执业权利。

这一年来发展迅猛,分所开遍了整个华北区域。直追四大律所里面已经掉到最后一位的jd律师事务所。

最后下了结论:这个购买了君临律所的老板,比何之初会赚钱。

路远没想到路近得出的是这个结论,看了他一会儿,才收回视线,若无其事地说:何少的心思本来就不在做生意方面。他在这边也开一个律所,不过是为了找寻念之,行动方便。

路近哼了一声,算他识相。又发牢骚:其实如果不是何承坚那老顽固一直追杀我,念之早就跟何之初结婚了,说不定现在孩子都好几个了。

路远头疼不已,路教授,你要为人师表。不能让自己的女儿跟她同母异父的亲哥哥结婚。

怎么就不能了?!又不会生出基因有问题的孩子!路近不依不饶继续抬杠。

这不是基因问题,这是伦理问题。路远只好再一次解释,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就算念之和何之初不介意,两人的孩子呢?等孩子长大,知道真相,会怎么想?

路近继续瞪他,怎么想?有我这个万能外祖父在,难道还怕别人欺负他们?!

总之何之初就是更适合念之!

路远明白过来,摇了摇头,你就是看绍恒不顺眼,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