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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之初静立在法庭之上,身姿笔直,萧萧素素,磊落风姿衬得旁边脸泛油光的检控官就跟跳梁小丑一样。

他慢悠悠地等他说完了,才反驳道:刚才检控官阁下已经说了偷窥的法律定义,是未经他人允许,偷看别人**的行为。而我的当事人是在白天的大街上看见死者vanderbilt先生,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当事人怎么能够在大街上偷看另一个走在大街上的人**?除非那人正在暴露他的**。

检控官被何之初一连串的问号问得晕头转向,过了一会儿,才回过味来,自己是自打嘴了!

何之初一开始就把他绕进去了。

先让他解释什么叫偷窥,然后用他自己给出的定义打败他,真是太奸诈了!

检控官怒视着何之初,握了握拳头,不虞地说:未经他人允许,偷看他人就是偷窥!

错了。何之初摇了摇手指头,在法律上,必须要偷看他人**才叫偷窥。既然当时两人都在大街上,而死者也没有做出任何**行为,所以检控官和管家先生指控我的当事人偷窥vanderbilt先生的指控不成立。

法官点点头,敲了法槌,检控官和证人,请注意你们的用词。

检控官的第一招就被何之初这样化解了。

他气不忿地继续问厨娘:请问那天你在做什么?

厨娘不像管家,她一直在厨房,或者在自己的员工宿舍,根本没有见过夜玄,只是听管家先生提过几次,便老老实实地说:我在做饭。收拾好厨房和餐厅,管家先生牵着狗先回来了,说vanderbilt先生又见到那个老是跟踪他的男人,两人在说话,还在争吵。

你在这里看看,那个跟vanderbilt先生吵架的男人,在这里吗?检控官让厨娘在法庭里寻找那个人。

厨娘的视线好奇地停留在夜玄面上看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收了回来,说:我并没有见过那个人,也没有听过那个人的声音,只听管家先生提过有这么一个人,所以我无法指认任何人。

厨娘拒绝指认夜玄,陪审团的成员们立刻互相看了看。

检控官的脸色有些黑,他又盘问了同街区的邻居们。

这些人倒是有人见过夜玄,也记得他,因为觉得他长得特别帅

但是他们见到的,也跟管家先生说得没有差别,就是在大街上看见夜玄跟vanderbilt先生似乎争吵过,但是到底在吵什么,他们并不知道。

最后一个询问的证人,是小石城警局的警长先生。

他比别的证人都要镇定彪悍。

检控官一见他的样子,心里就高兴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