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俩被告的出生证都没问题,在案发的时候,他们俩确实只有21岁,还不到22岁。
按照德国法律,从21岁到22岁可是一个质的飞跃。
德国刑法规定,18岁到21岁之间的嫌疑犯,如果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程度,要按照青少年刑法处理,由青少年法庭进行审理。
所以今天的主要议题,是这俩嫌犯到底有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程度。
顾念之见了非常气闷。
就这俩贱货外表一看就是成年人了,更何况犯的还是成年人才会犯的****罪,她不明白这有什么好争的?
但是被告律师显然不这么认为。
只要把他当事人卡在成年人的界限之下,他们的量刑就轻多了。
德国青少年犯罪没有死刑,最严重也只有15年徒刑,进监狱待两年就可以保释出狱。
按照这男嫌犯塞斯的家庭背景,他估计去监狱里晃悠一圈就出来了。
顾念之深深表示不服。
她握了握拳头,坐在原告席位后面的长椅上,小脸绷得紧紧的。
被告律师正在侃侃而谈:最新科学研究证明,是否达到成年人的成熟程度,并不能仅仅用年龄,或者用外貌来判断一个人成熟与否。就跟跨性别人一样,本人心里认同的性别,才是她或者他真正的性别!不能看一个人长得女人的外貌,具有女性特征,就说她是女人,也许她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个男人,你就得尊重她的选择,说她是男人
顾念之听得牙都要咬碎了。
这个奇葩律师是从哪里找来的?!
简直是来挑战大家的常识和三观!
不仅顾念之表示愤慨,就连旁听的德国人都不断发出倒抽气的声音。
如果不是因为法庭的庄严性,顾念之估计连喝倒彩的人都会有
可是被告律师完全不把大家的反应放在心上,他只关注法官一个人,法官阁下,案件发生的时候,我的当事人还不到22岁,只有21岁,而且他们的心智行为证实他们的心态尚未达到成年人的成熟程度。我恳请法官将此案押回给青少年法庭审结。
反对。检控官立即举起右手,被告律师说的判断成熟与否的标准太过主观,不是法律应该界定的内容。对于被告是否符合成年人的成熟标准,看看他们的身体和牙齿发育情况即可。
检控官说着,拿出一份医学检测报告展示给法庭:这是医学专家对两个被告的医学鉴定,从生理状态说,他们已经完全成熟。
反对!被告律师见势不妙,立刻跳了起来,我前面说过,光是身体、外貌的成熟,不足以判断是否真正成熟,只有心理成熟才是真正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