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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

简禾伸手沾了点儿灰,在地上一笔一划写出了那字,道:“这个禾,禾苗的禾。”

夜阑雨认真地看着那名字,默念了几声,道:“这是你生前的名字?”

“不记得了,好像是一个小孩儿帮我取的。”简禾含笑道:“不过呢,我不记得对方是谁了。”

这么说是有原因的。

在刚掉马的时候,她没有生硬地说自己与他之间的渊源,是因为确信夜阑雨半点都不记得她。要真这么说了,“被当做是在强行撒谎攀关系”的可能性,比“两人眼泪哗哗抱在一起回忆往昔”要大得多。

之前那大半年的30点的心动进度条,八成都拿不回来了。

但是,简禾却还未死心——人的记忆是很玄妙的东西,搞不好哪天他可以忆起一些细节。再对上她今日所说,说不定能把她整个人都记起来。

思及此,简禾扫掉了地上的灰,一语双关道:“记住了吧?可别忘了哦。”

此时的夜阑雨,还听不出之中的深意,只不悦且不屑地心想——这又不是什么生僻的字,看一眼就记得了。为何还要多次强调?

简禾想起了一桩,弹响了指节,道:“对了,咱们在这里的这段时间,沐浴什么的,要怎么解决?真的要像王存说的那样,各自跟着大部队去洗么?互相搓背什么的……”

夜阑雨冷道:“你敢。”

“……”简禾很上道地说:“我不敢。”

两人以主仆的关系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已知道彼此底细,但有时候,一些习惯却还是改不过来。并且,他们本人都对这种“你主宰、我服从”的模式习以为常了,根本不觉得奇怪。

若是王存看到这一幕,指不定又会在心里疯狂吐槽——惧内!妻奴!妻管严!了

既然不想跟人分享一个浴池,那就只有“自己去”这个选择了。

王存说过,这里的人三五天才出去一次。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时间,后山的小河都是无人的。而简禾与夜阑雨又不惧丧尸,天天出去都没问题。

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两人都在泥堆里滚过,衣服早就脏得不行了,夜阑雨又会出汗,要是不洗个澡再睡觉,以他性格,肯定会抓狂。于是,两人就拿上了武器,趁人不注意,原路溜出,冲后山去了。

第71章 第71个修罗场

所谓后山, 其实离蜀东之人的藏身之地还颇有一段距离, 需要穿过迷雾横生的荒城, 往野郊的方向直上数百米, 才能见到比较大的天然水泽。

深夜的蜀东浓雾未散,冷月凄清,街头空无一人,连只猫儿也不见踪影。偶尔经过一些废宅时, 还会有丧尸被活人阳气吸引过来,将脆弱的门板撞得咣咣作响,不知何时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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