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唐冬冬看到角落里的羊脂玉,不由捂住头叹了口气,她本想随便找个理由将玉给唐秋实,但这块玉实在不同寻常,她就不敢拿出去,免得惹人怀疑,尤其是这几年,她爸妈眼界开阔了,见识过的好东西也不少,更不好骗啦,只能等到唐秋实结婚的时候送他当新婚礼物。
填完志愿,就只能等了,虽然时间还早,但勉强算是临近过年,大队总是热热闹闹的,毕竟人来人往,不热闹也不行啊。
唐冬冬就很悠闲,一边吃着唐立强做的牛肉干,一边捧着本书看,这本书是专门介绍古董的,也是运气好,从一堆旧书扒拉出了这么一本,虽然有缺角污渍,却不影响她看,她还从中学到了不少知识呢,对古董的了解多了很多。
“又看这本书?你看了不下五遍,背都能背出来了。”唐春妮笑道。
唐冬冬胡乱点头:“是能背了,但重复看不会忘嘛,除了这么一本书,我再也找不到介绍这方面的书了。”
“等我们上了大学,你想看这些书就容易多了。”
唐冬冬吞下嘴里的牛肉干,朝唐春妮故意眨眼:“姐,那冯和平是不是又来找你了?”
唐春妮耳朵一热,避开唐冬冬八卦的视线:“说啥呢。”
“我说的不就是事实么,你们咋想的?对了,冯和平考得怎么样?他想去哪里念大学?”
唐春妮安静了一会儿,才回道:“他在咱家蹭了这么多课,要是考不好,还不如撞墙算了。”
“哦~”唐冬冬拉长语调,等着下文。
“他,也想去首都。”
“嗯嗯,这才像话嘛!”
这时候的人对首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更有人觉得不到首都一辈子不圆满,想考去首都的人比比皆是。
对唐冬冬来说,首都离现在的家实在太远,但她有非去不可的理由,许嘉远和古董,她也想去看看这时代的首都。
王爱生又带着三个儿子回来了。
唐冬冬发现王爱生已经第三次带着她的三个宝贝儿子从家门口经过,还是那种目中无人的炫耀,人不要脸,真的天下无敌。
而每次陪着王爱生的不是张大志,而是公公婆婆,越发耐人寻味。
但今天并没有止于王爱生的炫耀,因为王月兰竟然被王爱生的大儿子拿石头砸了,而且还是砸中的那种,王月兰半边脸都是血。
唐冬冬惊呆了,王月兰怎么这么倒霉?明明可以避开的,而且王爱生的大儿子也才三岁,能有多大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