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想好说什么话来回击,钟恪行的身体已经替大脑做了决定——大步走过去,把蒋小城从邵朗的身边拽离。
被卷在无声硝烟中的蒋小城对此毫不知情,他只觉得手腕被拉扯得很痛,冷冷的风趁机溜进了袖口,激得浑身发冷。他难受得闷哼出声,不自觉地抱住身边人的脖颈,在感受到暖暖的体温后,舒服地用脸蹭了蹭。
钟恪行的脸色肉眼可见地缓和下来,与此同时邵朗眼神微微一暗。
剑拔弩张。
也就那么几秒钟的时间,邵朗又恢复了温文尔雅的神色,道:“还没有做介绍,我叫邵朗,是小城的学长,小城大一时我们就认识了。”
钟恪行说:“我叫钟恪行,和小城认识三个月二十一天,现在是他的爱人。”
在家庭的熏陶下,邵朗自小练就了察言观色的本事,又能言善语,人情练达,能用三言两语取得领导的支持与信任,也能在不经意间挑起同事之间的矛盾和猜忌。
可在钟恪行面前,好像都派不上用场了。
又听这人用毫无波澜的语气道:“麻烦你送他回来了。”
邵朗偏头看了一眼远方,又好像什么也没纳入眼底,然后转回头,似笑非笑地说:
“不客气。”
顿了顿,又说:“小城喝醉酒喜欢抱着人,刚才……你不要介意,天气这么冷,又在风里站了这么久,还希望你回去能给他煮一碗姜糖水。”
转身要走,又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哦了一声。
“对了,这围巾也不用还,本来就是小城送给我的,现在算是物归原主了。”
“很荣幸认识你,再见。”
钟恪行看着邵朗远去的背影,拇指按在食指的关节处,慢慢收紧了拳头。
蒋小城胸膛随着呼吸有规律地起伏,是真的睡得熟了,钟恪行右手放在他的腿弯处,轻轻把他抱起。
因为走得急,没有顾得上关灯,客厅、厨房、卧室都明晃晃地亮着,安静地有些吓人。找找本来欢欢喜喜地出来迎接,但主人身上的气息却让它连连后退了几步——它也没见过这样的钟恪行。
找找看着钟恪行把蒋小城轻放在沙发上,又看着他帮蒋小城脱掉鞋子,然后就坐在一旁,一动不动地注视着蒋小城。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正当找找无聊地想趴下来时,钟恪行突然站了起来,它吓了一跳,急急地让出一条路,瞅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里。
“这个生姜如果放在袋子里不管它,过两天就会干掉不能用了,我在网上学了一个办法,先把它放在通风的地方晾半天,然后用保鲜膜包紧,冷藏就好了。”
红蓝色的火舌轻轻舔着锅底,水中逐渐冒出细密的小泡,钟恪行拉开冰箱门,找出上次没用完的生姜,撕开外面的保鲜膜,放在案板上切片。
刀刃触碰案板,发出有节奏的沉重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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