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野猪的事件更是让我彻彻底底的对林韶改观,我没有办法想象,在生死面前她居然为了摄影师的安全,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动做诱饵去吸引野猪的注意力。平心而论,如果换做是我,我做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这么拿自己去冒险的。
所以这也是我喜欢她的理由,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的却是深深刻在骨子里的勇敢强大。她一定也会害怕,但恐惧和勇敢并不冲突。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和她一样的人。]
这篇小作文直接上了万转,无数网友在评论里真情实感的回复。
【呜呜呜我的眼泪不值钱!我们韶韶真的是很好很好的人!她就是最值得喜欢的!】
【粉韶韶的第一个月,她真的很有魅力,越了解越喜欢。】
【和博主感同身受,虽然不至于粉林韶,但是这档节目的确让我对她改观了】
【追星的意义好像就是这样,因为喜欢,所以不断的在成长改变,将自己变成更好的模样。】
……
看着这些评论,林韶难得的沉默了。
这种被人认可喜欢的感觉,第一次很新奇,但是好像也挺不错的。
网络上对林韶一片的夸赞,她的路人缘在这期节目的播出得到了急速的上升,无论是资源还是找上门来的合作都和之前有了鲜明的差距。
而林韶粉丝后援会此刻也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扩大规模招新重组一样不落,控评做数据都比平日里更加带劲了。
瞧瞧!他们的眼光多好!喜欢了一个多么优秀的人!这实在是太骄傲了!
而另一边,沈非白的公寓。
人类的悲喜并不相通。
沈非白站在家门口,近乎崩溃的看着家里的一片混乱场景,一只脚还悬在空中不知道该不该落下。
那只兔子不知道何时从笼子里钻了出来,地上已经是一片狼藉,家里甚至没有一块可以落脚的地方。
倒不是因为兔子把东西弄乱,而是因为地上都是——
呕!!!
半响,沈非白深呼吸了一口气,他认命的开始收拾,但是脑子里突然浮现起了一句话——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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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浪漫绯闻史》热播,宋冉冉也成功的跻身于了新晋流量小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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