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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感情(2 / 2)

至尊修罗 聚散流沙 5827 字 9天前

随后,一个人,渐渐的走了过来,

珷玞!

依旧是一身深蓝色的衣群,依旧那惊魂动魄的气质,依旧是那清澈而灵静的宛然,只不过,那bai皙的眼角,已然带上了一丝泪痕,

她从来只以为,程风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小子,原来,在程风那张无所谓的表面之后,竟然隐藏着这么深的包袱

原来,他是个坚韧的人,原来,他并不止表面上的那么无知

原来,他的生活,竟然是那么孤单,原来,他活的是那么的累,那么的艰辛

原来,他是多么的渴望别人的呵护和关爱

傻瓜,你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在我面前还要装出一副天真的不屑样

没有出声,只任萨克达使劲的锤着地板,大哭的叫喊:“老三,老三,老三,老三,大哥我对不住你呀”

哈维一头卧在地面,久久不抬起来“小霸王,你这个傻瓜,这一些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

程海仰天长叹,深深吸了一口气,今天,他本是打算过来让程风退学回家的,因为蛮荒对他的意见太大了,而且直接影响到了家族的声誉,‘儿子,我程海不配做你的父亲呀,我不配’

珷玞静默了一会儿,声音依旧平静,道:“程海,如今程风还在寒山上修炼,现在已经是天道上位魔法师,为人知晓的,芬洛大6上第一个真正的魔法师,你的另外两个儿女加在一起也敌不过他一招,”

程海沉重的闭上了眼睛,而萨克达和哈维皆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毕竟,仅仅六个月,从地界颠峰到天道上位,

这个度,绝对的旷古绝今!

就拿自己,这六个月里,他日夜苦修,加上家族里的无数灵丹妙药,也仅仅才踏入天道的大门,扪心自问,自己也算是个天才人物,在考试进入蛮荒的时候,他名列第二,仅次于天才秋雁,可没想到,看似身ti极度虚弱的程风,竟然在短短的六个月,从地界颠峰飑升到了天道上位。

程海今年已经三百多岁了,也才到天道极限的地步,可这儿子,竟然年仅十五岁,就已经进入了天道上位,

自卑,自豪,

程海两眼再度湿润,身ti也明显的颤抖起来,二话不说,身ti就化做了一道流光,直奔寒山,随后,祥叔,哈维,萨克达纷纷跟了上去,而珷玞则微微一怔,缓缓的朝寒山走去

寒山是蛮荒大学周围的一座小山,并不巍峨,但有一条大河从山里经过,一般很少人进入其中,

最多也就偶尔有几个柴夫会到里面打柴。

寒山小屋,

大河滚滚而下,流经屋子一旁,程海一窜就冲进了屋里,

风儿,风儿,风儿,

你出来,父亲来看你了,父亲知道你不是弱者,父亲知道你没有痴呆,父亲知道你比你的姐姐和哥哥都要出色,你出来

父亲再也不赶你走,再也不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风儿你要原谅父亲

可屋子里——

什么也没有,

简陋得不能在简陋的家具,就是一张冰冷的石床,一张石桌,两张石凳,别的什么也没有,连被子,草席也没有,

在石床的角落,堆放着好一窝零食的包装袋,还有几只老鼠在那里寻找着残余的碎食

石桌上竖立着一块石头,上面用血写着一行字,字迹深刻,鲜血浓厚:

父亲,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总有一天,我要变得和大叔一样强!看他们还敢不敢欺负我。

“风儿!父亲爱你,永远都爱你”程海再一次,再一次,因为这个被遗弃的儿子,流下了眼泪

随后,其他人纷纷赶到,皆是一阵寂静

“每一天晚上十二点,他都会药破手指,跟着字迹,用血再写一遍。”珷玞淡淡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