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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1 / 2)

于红霞这次寄来的包裹比上次的要大,重量却没增加多少,拿在手上轻飘飘的。

姜广军打开,里面有三个帆布双肩书包,五个带夹层的各种颜色的笔袋,于红霞还给他做了两双布鞋,他脚上的胶鞋结实是结实,不如布鞋穿着舒服透气。

前世姜广军穿了几十年,现在要不穿他还真不习惯。

“这书包做的不错。”姜广军拿起来看了看,书包的款式很新颖,跟后世商店里卖的差不多。

笔袋做工也很精细,一看就用了很多心思,怪不得服装厂会给他媳妇那么多设计费,确实值得。

姜广军看完,将一个书包两个笔袋给林正国,“大叔,这是红霞给你家大壮的。”

林正国的大孙子叫大壮,就是于红霞救的那个孩子,和牛牛是表兄弟,比牛牛小两岁,刚在村小上一年级。

林正国头一回见到两个带子的书包,稀奇的看了半天。

“红霞咋买这么好的书包给大壮,太破费了。”

这书包肯定是在京市商店里买的,又厚又结实,还好看,瞧着不能便宜了。

林正国有心不想要,又不好拒绝于红霞的一片心意,人家特意邮来的,要不给点钱?

“大叔,这不是买的,是红霞自己做的,给大壮拿回去用吧,牛牛也有。”他媳妇一直记得两个小家伙呢。

两个小家伙也没忘了他媳妇,平时在村里,只要遇到了,大壮都会笑着喊他姜叔叔。

还经常问他:红霞婶婶来信来没?我都想她了,她啥时回来啊?每次家里做了好吃的,都颠颠跑来喊他去吃。

两个孩子别看小,知道记恩的,他媳妇没白救他们一回。

“好,那我替大壮收下了,你写信时帮我谢谢红霞,告诉她我一定督促大壮好好学习。”不然白瞎了这么好的书包。

姜广军摆摆手,回去了。

林正国在大队呆了会,也拿着书包笔袋回家了。

大壮听说这是红霞婶婶给他的,欢喜的直跳脚,抱在怀里不撒手,他两个堂姐两眼放光,想要看看都不让。

书包只有一个,他谁也不给。

最后还是林正国做主,书包给大壮,笔袋给两个孙女,小孙子还小用不着。

这样几个孩子才没打起来。

没办法,双肩书包做起来太费时间,这三个还是于红霞抽空做的。再说也不可能寄来那么多,每个孩子都给一个。

真那样宋厂长可要找她了。

姜广军回到家。

已经中午了,社员们下工了,他把饭菜做好,等乔梁回来吃完,他才去姚爱莲家。

姚爱莲两口子刚吃过饭,一个在厨房洗碗,一个忙着给菜地除草,大中午的都不闲着。

见姜广军来了,立马放下手上的活,将他请进屋。

姜广军把书包笔袋放到炕上,说明来意后。

黄一憨厚的搓搓手,说太

要下班了还有人排队买笔袋,库存可不多了。

主任正联系厂家补货呢。

等送走最后一个顾客,姜凤贤掏出手绢抹了下脑门,这才四月中旬,她竟然忙出了一头汗。

买个笔袋跟打仗似的,都抢什么呀?服装厂那边正加班加点赶制呢,早晚能买到。

姜凤贤摇了摇头,锤了几下肩膀,她总算可以喘口气了。

这人上了年纪就特别容易累。

她下班回到家,曹永年已经要做好饭了,他现在清闲得很,每天到点准时下班,多一分钟都不会在运输队呆。

回家做饭洗衣服,家务活基本全包了,姜凤贤乐的自在。

这男人勤快起来,没她什么事儿了。

“老曹,你做的什么好吃的,我一上楼就闻到香味了。”

姜凤贤边问边凑到曹永年身边,掀开锅盖瞅了瞅。

“宋辉拿来两斤小杂鱼,我给酱焖上了,一会再炒个韭菜鸡蛋,就能吃饭了。”

曹永年以前厨艺一般,做的饭菜勉强入口,这段时间经常做,熟能生巧,厨艺明显见长。

小杂鱼炖的喷香,姜凤贤闻着就馋的不行。

不过她今天有些累,脸上尽显疲态,回屋换了衣服,就靠坐在沙发上,不停地捶着腿,站了一天,腿又酸又涨的。

见她这么累,曹永年便劝道:“要不晚上你别过去了,在家歇着吧,我一个人也能看好三个孩子。”

姜凤贤摇摇头,“不了,我还是去吧,小欣欣可粘我了,我不去又该找了。”

说着姜凤贤笑了,小欣欣最喜欢她这个姨奶奶了,除了妈妈,现在和姨奶奶最亲。

“那小丫头最会哄人,长大了也是个嘴甜的。”

曹永年也跟着乐,这小孩子是谁带着跟谁亲,他现在是体会到含饴弄孙的乐趣了。

广军家的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聪明可爱,他一天看不着就想的慌。

吃完饭,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还未落尽,天色清清白白的,还亮着,叮嘱琳琳好好看家,姜凤贤和曹永年下了楼。

他们要去双梧胡同了。

还没出家属院,就瞧见了于兴民,在大门口那儿跟一帮人说笑。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嘻嘻哈哈的还挺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