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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在这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本事,但是汤乐一向不是一个笨小孩,他念书总是聪明的,人情世故欠缺,可妈妈告诉他,老老实实做人,日久见人心,总有一天能得到认可的。

但是在第三次被逼着离开公司,汤乐抱着箱子,在地铁站门口张望,门口有人卖透明的雨伞,几乎是一次性的,十块一把,他舍不得买,抱着箱子回到了闸机前的空地,看人来人往。

汤乐莫名的难过起来,跟自己说,买伞干嘛呢,急着走吗。也没有那么急吧,反正也没有工作,他下个月房租该怎么办呢?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小学生的时候读这首诗,不解其意,总豪情万丈,还要考虑不巴结权贵的事,觉得大诗人李白还有想这些,也是庸俗。

等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刻,发现自己连巴结权贵的资格都没有,他给经理送礼都不知道送什么合适,第一次送礼,他傻的可怜,拎着牛奶去了。

连门都没进去,在门外,只留给他轻蔑的一撇,嘴上假惺惺的让他赶紧回家吃饭吧,他还有事。

第二次做了功课,装作送文件的袋子里夹着购物卡,卡原路退回,文件被递回来。人家不稀罕要这些。

第三次,是过年送礼,给领导的孩子发红包,收了,可也只是收了,照样在两个月后收到了开除的消息。

他到底要怎么做呢?难道真的是他没有能力连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吗?他本来就是吃青春饭的工作,再后来甚至沦落到在行政部门干一些杂活,技术部门被调到行政部,边缘化都说的轻了,这不就是耍他呢。

后来自己辞职不去这些公司,找了小企业干,当然,离职的更快,最后在那家中型企业做技术人员已经是他做过时间最久的一个岗位了,满打满算有三个月,跟同事关系也算不错,找了一个新的公寓,离公司很近,好像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

他并不后悔救下那个母亲和那个小孩,如果再来一次,他依然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牺牲自己去救人,这是他微不足道的个人英雄主义。

汤乐其实救过很多人,他自己并不清楚,因为他不觉得算得了什么,别人没有死,自己也没付出太多,只有他付出生命那件,他不得不记住,其他往往都随风而去了,他又不图别人感激。不过,有一件事,他忽略了,那就是,对方会不会比他记得更深刻。

荣岫站在茶水间里,走进来的汤乐的笑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忽然僵在脸上。

“工作感觉怎么样?”

“还不错。”

汤乐面对领导已经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俗称ptsd,何况荣岫不仅是他的大领导,他们俩还有一些看破不说破的罪恶的金钱交易。

“那就好。”荣岫将杯子递给他,汤乐连忙上前接过。

他之前在学校也没少给荣岫干活,知道荣岫的口味,喜欢喝什么水温的水,咖啡要几分糖,加不加奶。

他真的干过太多次,早刻入肌肉记忆了,等他把咖啡递给荣岫的时候,荣大少爷开了尊口,

“下班去我办公室里等我。”

还好茶水间没有其他人,不然汤乐真的要冒冷汗,他好不容易感觉自己要有一个正常的工作环境了,这句话一出,让有心人听见了,他这几个月就别想安生了。他跟别人不一样,很多人巴不得自己是关系户,能狗仗人势,胡作非为。

汤乐是个老实人,他内向又胆小。最重要的是,他压根不敢打着荣岫的旗号去做什么事。别人不清楚,他心里门清啊。他跟荣岫什么关系?他自己都说不清。

朋友算的上吗?还是一个使唤的顺手的一般奴隶?奴隶说的有点难听,毕竟荣岫用他干活,也给他很多好处,他们俩在学校里是一定意义上的共赢关系。

但是在公司那能一样吗?他是被带进来了,但他能给荣岫创造多少价值?他还想去他们集团总部干活呢,梦想着说不定之后还能转正。

他就是这样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