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蝶忽略了外面数不清的丧尸,玩闹似的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订婚就算了,结婚还来得及。”
她真是个天才。
没有主婚人,这注定是一场简陋的婚礼。驾驶座上的我是新郎,副驾驶上是我的新娘,我们自己来念结婚誓词。
这里将目睹祝福一对幸福的男女走进婚姻的殿堂,按自由的意愿,从此互爱,互助,互教,互信,永不背弃。
在婚约即将缔成时,若有任何阻碍我们结合的事实,请马上提出,或永远保持缄默。
外面传来丧尸的号叫声。它们的意见可以忽略。那么没有人反对我和庄晓蝶的结合。
我问庄晓蝶:“你是否愿意你眼前的这个男人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庄晓蝶又问我,“那么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
“我愿意。”我为她戴上了戒指。
时间快不够了,我们的车在群尸中摇摇欲坠。
“还有什么?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只有死亡,连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她说道。
“是的,连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开。”我去吻她的嘴唇,湿润而柔软。
我们的车玻璃终于被丧尸敲碎了。
雨水从缝隙里溅射进来,落入我口中,宛如香槟般清冽。
我紧紧握着她的手,但丧尸的力气大得惊人,我们被它们从车里拖出来,就像水果罐头里的两块黄桃。
庄晓蝶说道:“我多希望郑宏颖没有骗我们,再见。”
“再见。”
如果我真能去那个世界,无论杭州有多大,我在千万人当中,在无限的伪解答中,一定要找到她。
我能感受丧尸在撕裂、啃噬我的躯体,在剧痛之中,我只记得庄晓蝶在对我大喊:“找到我。”
而我也在一次次做出承诺:“我一定会找到你。”
我什么也看不到了,连疼痛都离我越来越远。也许是垂死前的幻觉,各种奇怪的色块在我眼底爆裂开来,后来颜色开始熄灭,从橙色开始,到黑色为止。
我终于落入了一片虚无里。
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零零落落——一只或两只——
仿佛是依依不舍。
这是天空重新明亮的日子——
似乎六月的魔术未曾离去——
荡漾着蓝色和金色。
你的诡诈不可能瞒过蜜蜂——
但你这逼真的障眼法
几乎让我深信不疑。
甚至那些种子都在为你作证——
趁着暖意,温柔地送出
一片怯生生的叶子。
啊,繁华夏日的美丽庆典,
啊,秋日雾霭里的最后圣餐——
请牵住一个孩子的手。
让她分享你神圣的符号——
让她领受你神圣的面包
和你永生的葡萄酒!
——艾米莉·狄金森《这是鸟儿们回来的日子》
我身处一片混沌之中,凭借本能往前飘去,就像一条无知无畏的鱼游过地球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又像一朵花顶着寒冬一点点盛放。
——好累。
比跑了马拉松还累,我乘着幻想中的破灭之风,越过了虚拟和现实的界限。
闭着眼睛,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躺在床上,没错,我应该在床上躺了很久了,但还是累,这种疲惫从我灵魂深处慢慢渗透出来,蔓延到四肢的末端。
我右手无名指有些刺痛,我试着动了动,但没有什么反应。
光亮透过眼帘,微微刺痛我的眼球,醒来吧,我全身上下亿兆细胞都在叫嚣:醒来吧,去找她。
真好,我还记得我是谁,我还记得她。
病床上,我慢慢睁开了眼睛,宛如初生的蝴蝶扇动稚嫩的翅膀,我的眼帘终于打开了,我看到了光,它正在进入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