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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的女鬼,她们是被贵人赐给太监做对食的宫女。

没有人在意她们愿不愿意跟太监做夫妻,也没有人在意太监是不是个有良心的好人。在这个太监光明正大上青楼的权宦时代,宫女被权宦虐待而死根本不叫事。

我看到又瘦又苍白的女鬼,细的像一根筷子,瘦成这样,却也是宫女。

她们是被嘉靖皇帝压榨、用药物逼迫她们日日来葵水以炼丹的宫女,流得是血,但是却只被允许吃桑叶和露水,最后憔悴虚弱,衰竭而死;

我还看到浑身血肉模糊、上下没一块好肉的女鬼,她们是嘉靖皇帝暴戾打杀的宫女,是被压榨的忍无可忍后发动宫变、却失败被凌迟处死被株连九族的宫女!】

民间听到这些惨死的女鬼死亡原因,一个个炸开了锅。

宫里又要选宫女了,肯定是前面一批宫女死太多,需要从民间补充,再补充进去不又是一死!

他们才不要让自己女儿进宫送死!

“我就知道后宫不是个好去处,咱家女儿坚决不能去那吃人的地方!”

“陛下要选宫女是要未婚的,赶紧让女儿招赘!”

“女婿穷点不要紧,在眼皮子底下盯着,只要不进宫还有救,进宫里死在里面我们都见不到最后一面!”

“丑点也不要紧,哪怕是假结婚也先把眼前这关糊弄过去!”

不说多疼爱女儿,但凡正常点的父母,哪怕有轻微的偏心,也不会希望自己女儿送命。把自己女儿当儿子奴仆的那种极端,明显是脑子不正常的,不提也罢。

明朝选宫女不是清朝选秀女一样,强制性的有大选小选,时间规律和出身地位等也不如清朝严格,随意性比较大。

明朝将选宫女称为“选淑女”,看品行、年龄,而且并不限制门户。所以宫女里有官宦世家的女儿,也有来自民间百姓的女儿。

洪武年间,朱元璋曾有敕谕,要求苏州、杭州、嘉兴、湖州等府及浙江、江西布政司:“民间女子年13以上19岁以下;妇人30以上40岁以下无夫者,愿入宫备使令,各给钞为道里费,送赴京师。”

也就是说江苏、浙江、江西三省范围内13~19岁的女孩子,30~40岁无夫妇女全部在被选之列。

这里没有出身的限制,涉及三个省士农工商所有的家庭。以后各朝皆以此例在全国各地选女子充后宫(2)。

但是百姓并不愿意入宫,每逢“选淑女”时,百姓惊慌失措,甚至看到衣着华丽的外地人就怀疑是皇城来的人。

永乐皇帝迁都后,又开始害怕北京来的口音。

隆庆年间,江南谣传要选淑女,顿时把未婚女孩和父母急的不行。

家中有待嫁女儿的,父母长辈等在门外守候,与宋朝的榜下捉婿一般,只要有男人从家门口过,直接把人拉进去拜堂成亲入洞房。

甚至比榜下捉婿看科举成绩不一样,着急的时候,女孩父母哪管新郎还是不是缺胳膊少腿,也不分大小,也不顾其是傻是呆,“不暇择人”,拉进去就赶紧把女儿已婚身份定了,好逃脱入宫。有一出戏叫“拉郎配”,据说就是来源于这个时候。

当天幕再次提起此事,顿时让江南百姓再次想起选淑女的紧张。

这样的“盛况”不止是发生在明朝,除了清朝情况特殊,其他各个朝代大多如此。

疼爱女儿的父母长辈,自然不愿意把女儿送进宫受苦,每到这个时候还未成婚的急忙招赘或者抓婿。

不疼爱女儿、想要用女儿换取荣华富贵的,不等选宫女,早想方设法把女儿卖去富贵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