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初他们随父亲一道去了就好了,但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既然如此,现在去做,也为时未晚。
“死掉了,那个人就不会来欺负你了。我死了,妈妈也不用为了我继续忍受他。”
假如母亲没了他也无法再活下去,那就一起赴死好了。心里的这个念头冰冷但又明晰,邵君嵘终于肯承认,原来他最怨恨的,是自己。
啪的一声,耳光响亮地扇在了他脸上。那是母亲第一次打他,也是唯一一次。
“你在说什么胡话,你在说什么!”
“好,我现在就一头撞死在你面前,我看你能不能眼睁睁看着!”
几天之后,邵君嵘出院了。他服毒入院的事除了母子俩谁都不知道,随后,他主动要求搬离叶公馆,住进了锦园。
他开始用尽一切手段,取得孟家上上下下所有人的信任。他做得很好,就像做一条竭力讨好着主人的狗。狗是没有獠牙的,狗只会摇尾乞怜,他安分、驯顺、忠诚,仿佛自己的心里,从来没有怀抱着要毁掉一切的扭曲恶念。
“君嵘哥哥,你为什么要改口叫我大小姐,爸爸不是说了,我们是一家人。”
女孩的声音无忧无虑,娇憨轻软。就仿佛最甜蜜的巧克力,放在唇间的那一刻,便连心都要化掉了。
为什么要叫她大小姐?因为狗跟主人之间,是有界限的。
邵君嵘清醒地明白,他要讨好的那个人是孟良树,孟良树不会让他和女儿有任何超出界限的关系。而这个称呼,也是他对自己的提醒。
提醒他自己曾经有过那样可笑的念头,竟然真的相信了,“一家人”。
不,亲爱的大小姐,我们不是一家人,只是野狗和他将要撕咬的猎物。
他会夺走孟良树的一切,会把所有他曾加诸在自己身上的苦痛如数奉还。
孟良树的财富、地位、名誉,他的亲人、朋友,还有,最珍视的女儿——
他,全都要毁掉。
“孟叔叔,这个惊喜你还喜欢吗?”
男人微微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很畅快,一点也不似平时那般内敛。
“怎么样,亲耳听到自己的女儿被仇人搞到浪叫不已,很难受吧?想不想杀了我?想不想当场就把我千刀万剐?”
“你在屋里搞我妈妈的时候,你不知道,我有多想这么做。”
“唔!唔唔!”孟良树拼命地挣扎,灯光之下,只见他满嘴鲜血,恶鬼一般狰狞。
“啊,对了,我忘了你没法说话。”
“抱歉,”邵君嵘竟然很有礼貌地鞠了一躬,抬手取下塞在孟良树口中的布团,“我这就帮你。”
“……疯子!邵君嵘,你这个疯子!”
男主的真正人设自此终于揭露啦【我知道有很多人想揍我,抱头
关于复仇的设定,其实之前有留下过伏笔,不知道有多少小可爱注意到,当时邵君嵘在沙发上看书,看的是基督山伯爵,一个复仇的故事
我知道这种发展不太讨人喜欢啦(是非常),但是这次我想写一个扭曲的疯子
一个优秀的演员,一个完美的复仇者,也是一个可怜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