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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字(2 / 2)

前台哥们儿凑过来,从他的外卖盒里夹走了一块牛肉,然后一个无语的白眼投过来。

“她竟然回我了?!”林木森难掩脸上的惊喜,开心地手舞足蹈起来。

“林木森,瞧你那点儿出息。”

林木森心情好,也不管别人是在挖苦嘲笑他,还主动把肉菜盘往那哥们儿面前推了推。

他往后靠了靠,去看黎夕心给他发的消息。

“下班了吗?”

林木森得意地像是得了冠军,缩了胳膊,把手机凑到跟前来回复消息:

“在值夜班。因为晚上没有人和我一起吃晚饭。”

黎夕心躺在床上,看着这条发来的消息,弯了弯嘴角,很坏很坏地看着林木森又发过来的一大连篇,又一次克制着不愿意回复。

“黎夕心,你又不理我了。”

“黎夕心,晚安。”

“黎夕心。”

“黎夕心。”

黎夕心看着一条接一条发来的微信消息,若有所思地愣在那里。

以前他们两个热恋的时候,黎夕心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林木森。”

她在各种场合用各种不同的语气不同的语速不同的心情叫他的名字。

林木森会给她相应的不同的回应。

“嗯。”“我在。”“怎么了?”“好的。”“可以呀。”“我来了。”

林木森也会叫她黎夕心。

但是大部分都是在回应。

黎夕心喜欢林木森,林木森给了她很积极的回应。

这一切看上去都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始终让黎夕心在意着,并且在上一次分手,时隔五年之后依然让她耿耿于怀的事情是,她喜欢林木森,准确地说,是她曾经喜欢林木森,一定远远胜过林木森喜欢她。

这个感受的起因,有百分之八十在于时间。

黎夕心喜欢林木森,一定早于林木森喜欢上她。

那时是黎夕心初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对感情只有个很蒙昧的印象,大抵就是,林木森出现的时候,黎夕心会很下意识地朝他的方向偏一下头。

不仅是周末早上黎夕心跟林芳去菜市场买菜,偶然又猝不及防地听到路过的林木森干净爽朗一声“阿姨好。”起初因为不太熟,不会喊名字,林木森就看着她,笑着歪头对她招招手,黎夕心就抬起头,也对他笑。

更有后来的上学和放学,黎夕心跟同学一起手挽手过马路,林木森会跟着几个同龄人骑单车,滴零零地从她旁边驶过,留个头,一边招手一边对她笑,黎夕心就放慢步子,一边挥手一边目送人和单车一起走远。

那时黎夕心就觉得林木森很好看,是那种阳光洒下来把角落都照得干干净净的好看。她口才不佳,说不出口那份不太磊落的偏爱,她文笔也拙,写不出来不加掩饰的怦然,她有时侧头捧着脑袋,百无聊赖,落笔就只能写最简单的那个部分,林木森的名字,不敢明着写,只写他名字的一部分,写木头的木。

她觉得林木森的名字很有意思,拆解开来就是六个木字而已。

黎夕心写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木字日记,她妈妈林芳就开了个小型英语补习班,来的第一批学生里,正好有林木森。林木森是从外地转来的,原本应该是高二,但是有些跟不上课程,留级一年,从高一开始读,最先拖后腿的部分就是英语。

林芳补习班开班之前,黎夕心就说她也想学,虽说才初二,但是因为妈妈是英语老师,她从小到大英语成绩都很出色,也非常不介意把课程难度提升到高中。林芳不会不同意。

课桌椅整齐地摆在客厅,黎夕心上课的时候坐在后排,她不是林芳关照的重点。林木森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来得不算早,虽说他应该是那批学生里离得最近的一个。但他的学习态度确实不算最积极的。

黎夕心后来才知道林木森和他爸爸之间的事,但是她或许有过那么一丝庆幸,庆幸时机和地点都恰恰好。林木森不太想认真学习,所以选择了后排,而那天后排唯二的两个位置被黎夕心占了一个,所以林木森就那么巧合又必然地坐到了她旁边。

“hi~”林木森坐下来的时候,还是如往常一般笑着跟她打招呼。

黎夕心抑制住内心的狂喜,抬头笑着回应。

但是那天她妈妈到底教了什么,或许她只凭着习惯听进去了那么一二句,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瞟旁边的林木森,他那个得体又不拘谨的坐姿,他看上去挺认真,可实则不知道是否在思考跟学习相关的表情和眼神,他偶然掉落的,在指缝间旋转如飞的笔,他所有和黎夕心保持着些微距离又似乎是触手可及的部分,都带着难以抵御的神秘感,那份神秘感让她着迷。

黎夕心就在日记里写了更多的木字。

她每天都期待着补习班上课,期待着林芳留的随堂检测,期待着瞟一瞟林木森写在试卷上的他自己的名字,林木森的字不算好看,也不算难看,很工整,至少不糊弄人。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木森坐在她身边的时候开始有了一份独属于他的清淡气息,黎夕心有时候偏头看他,会突然嗅到,一愣几秒钟,林木森的目光跟过来,她咬着嘴唇甩甩头,装作是自然而又不经意。

那个时候的五感都因为林木森而变得异常敏锐。

黎夕心不知道那是什么。他们之间还保持着客套和礼貌,林木森投给她的目光干净又澄澈,没有什么多余的信号。可是越是这样,黎夕心就越是克制不住那份怦然而至的激动。

后来补习班还没结束,他们就在一起了。算是黎夕心不小心露出了私藏已久的马脚,在她害羞不知所措的时候,林木森救了场。林木森说,他也喜欢她。

他也喜欢她,而不是,他喜欢她。

他喜欢她,是要以她喜欢他为前提的。

这是黎夕心后来愤怒至极后悔至极时想出来的一个道理。

从那以后,黎夕心可以光明正大地叫他名字了。她喊林木森。黎夕心觉得语言的力量有时很有限。她总觉得叫林木森名字的时候,她从来不能用语气表达出她想要表达情感的万分之一,就像她写那些木头的木一样,它们只是林木森名字的一部分,一小部分。

因为他们相识得太早,他们的感情很单纯,没经历过刻意塑造的阶段。他们没有花心思给彼此取什么专属的称呼。就是直接叫本来的名字,连名还带姓。

那时候,黎夕心觉得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比大叫他的名字更解压更快乐的事,千千万万句甜得发腻的情话比不过她想他时自然而然出口的一句林木森。她可以用想用的尾音咬那最后一个森字,她可以在说完以后什么都不补充,直接钻到他怀里,磨蹭得像个树獭。

“林木森。”

“林木森。”

“林木森。”

情书不用很长,写满他的名字就够了。

现在看着林木森发来的最近几条“黎夕心。”

黎夕心忍不住去揣测了一下他当时的语气。却越揣测越不能释怀,看着手机,默默眼眶发酸。她很想问林木森还喜欢她吗?林木森最好是说喜欢,这样她就可以不假思索地甩一句老娘可是一点都不喜欢你了过去,那样应该是解气的吧。

黎夕心躲在被窝里深呼吸了几下,看着对面又发过来的,几条似乎是绵绵不尽的“黎夕心。”并没有什么复仇到极致的痛快感,她撇了下嘴角,就又一次掉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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