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冯继峥等等,为何敢于暗中挑衅皇权?其实也是看准了包括韦太后在内的执政人,虽有生杀予夺大权,但仍注重声名。
谋逆大罪,只能用来对付不得不除的障碍,否则执政在位期间,朝臣动辄谋逆,谁都知道是在滥杀无辜,执政者死后,也休想能得好评。
这样或许能够解释,秦二世当年,明明已知天下大乱,却自欺欺人,就是不肯承认地方已经叛逆,反把上报官员以妖言惑众的罪名处死这等变态心理了。
但胡亥毕竟不是常态,连韦太后虽具胡作非为的潜质,终究还是要受礼法所限,就更不说当今帝后了,也便可以想象严慎如若主张无据可杀,会引起多少士大夫的斥骂。
十一娘深知林昔,但并不深知刑部尚书,不过因为这样的利害攸关,对于今日这场唇枪舌战,她有七成获胜把握。
但当然会有人助拳严慎,故而当冯继峥举笏出列时,十一娘丝毫不觉意外,甚至产生这就对了的感想。
臣禀皇后,虽未经三司决议,然严寺卿担任主审之职,请谏将嫌犯鞫问审讯并非罪责
本宫何曾说过严寺卿有罪?只是对于严卿目的,稍有狐疑,方加质询,难道冯侍郎认为,本宫没有资格质询刑司?
冯继峥:女流竟然胡搅蛮缠,这可是朝堂之上!!!
他深深吸一口气,平息怒火:贺侍郎受贿之罪,已证确凿
十一娘仍然不让冯继峥把话说完:因其受贿,本宫已经下令停职待审,连严寺卿,上报案情也无非受贿而不枉法,依周律,处徒刑一年,可用铜赎,并适用八议之则,贺侍郎于八辟之中,至少占五,即亲、故、贤、能、功。依此礼法,小过可以不论,一年徒期于小过之内,冯侍郎可有异议?
这不仅是要保贺湛性命,甚至不会追究过责了!
冯继峥忍无可忍:议亲,释为皇亲国戚;议故,释为圣人故旧;此两条贺侍郎确然符合,然则,德高望重、才能卓越、功勋著绰,贺侍郎怎有资格担当?!
按大周通行的律法,亲、故之议,可免刑,却不能免于罢黜,但加上贤、能、功就不同了,因为后三条无关人情,却涉及功德,礼律兼备,小过自然应当不受刑责,就连犯死罪,按例也应罪减一等。
冯继峥也是掷地有声:贺澄台涉嫌叛国,另有失职等等罪行,一来不备资格,享获贤、能、功三议;再者十恶之罪,虽免斩首,理当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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