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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 27 章 穿越第二十四天(1 / 2)

沈美云这话一说,陈荷塘骤然怔了下,他显然是没把沈美云这话当真。

他嗯了一声,点头附和,“你有钱。”

心里想的却是,我外甥女哪里来的钱,下乡当知青,人生地不熟,爸妈又被下放。

还一个人带着小闺女,日子苦得不像话。

就像是那地里面的小白菜一样。

看来,以后他要多努力啊,每天去山上下的猎物套子,也要增加了。

先从五个变十个吧。

起码,要先养得起外甥女啊。

说到这,沈美云倒是想起来了一件事,“舅舅,知青点的知青们让我问下,你这边愿意打柴火,卖给他们吗?”

说完,她又补充了一句,“当然,看您自己的意愿。”

陈荷塘思索了片刻,便拒绝了,“打柴不划算,没有下套赚的多。”

这下,沈美云便明白了,“成,我晓得了。”

她送完鸡汤后,又领着绵绵认了门户,临走的时候,陈荷塘给绵绵塞了一个红包。

一整张大团结。

说实话,这个红包给得着实不少。

沈美云不让要,但是陈荷塘却固执道,“我有钱。”

“给孩子的。”

到最后没了法子,她这才让绵绵收下。

绵绵很高兴,不是那种收红包的高兴,而是她有了妈妈以外的亲人啊。

她以前就只有妈妈啊。

现在却有了姥姥,姥爷,还有舅爷爷。

舅爷爷还给她红包。

绵绵好高兴啊,连带着小脸上也挂着甜美的笑容,“舅爷爷,谢谢你。”

得。

这一声舅爷爷喊的,陈荷塘停顿了好久,他尽量,尽量让自己的表情柔和一些。

挤出了一抹笑。

“绵绵喜欢就好。”

连带着声音,也不自觉地压低了八个度。

绵绵笑嘻嘻,小嘴抹了蜜,“绵绵最喜欢舅爷爷了。”

这一张嘴,就差把陈荷塘哄得,把自己存了多年的老本都拿出来了。

要不是沈美云拦着,她怕陈荷塘是真敢拿出来,全部送给绵绵的。

下山的时候,她拿上了之前送给陈荷塘的鸡汤饭盒。

按照她的计划,是不想让陈荷塘送的,但是陈荷塘不放心。

最后,两个人各退一步,沈美云让他送,但只是送到山脚下,不送到知青点。

她现在还不想暴露双方的关系。

毕竟,父母那边的情况还不确定,舅舅这里可能是他们家,在前进大队最大的一个靠山了。

这个靠山,她还不想放在众人的眼前。

于是,双方到了山脚下后,陈荷塘便打道回府,而沈美云则是领着绵绵回了知青点。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一进生产队,就在路口老槐树下,站了一个清瘦挺拔的人影。

月光下对方身穿一件苍青色大衣,过分白皙的脸,被月光和白雪照得几近透明,他的骨相并不凌厉,相反还透着温润,和他那过分白皙皮肤,竟然有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那老槐树下站着的不是旁人,正是季明远。

像是听到了动静,季明远恰到好处地回头,眉眼温润,眼神干净,“沈知青。”

他安静地打招呼。

又如同他这个人一样,和风细雨,不带任何侵略性。

沈美云意外了下,“季知青,好巧,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她是不会想到,对方在这里等她和绵绵的。

季明远漆黑如墨的眸子,看了她片刻,随即温和地吐出两个字,“等你。”

明明是温和的,在这一刻,却透着几分热度。

这让,沈美云的心头,浮现了一股很怪异的感觉。

她也确实是这么做的,略微诧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月光下,他的面容看不真切,带着几分朦胧的感觉。

这也让沈美云一顿,她若无其事地岔开话题,“是等绵绵吧?”

少年人的心思,似乎不难理解。

因为,她也是从年少过来的。

季明远惊愕了片刻,他抬眼细细地看着她片刻,月光下,她肌肤如玉般细腻,透着莹莹光泽,姣好的眉眼,像是被雪雾给覆上了一次层朦胧的美。

连带着那一双极为通透的眼睛,似乎也能洞悉一切一样。

这让,季明远下意识地停顿片刻,他垂眸,长长的眼睫上透着霜花,轻轻地嗯了一声。

算是虚伪的承认了。

沈美云笑了笑,佯装没有看见,她拉着绵绵的手,朝着她低声道,“还不快谢谢你的明远哥哥?”

若说,上次在老支书家,还是对方细心和意外的话。

沈美云很难将这一次,定义为意外。

至于是什么,沈美云不愿意去深想。

绵绵倒是没察觉到,大人之间的暗潮涌动,她软乎乎地喊了一声,“明远哥哥。”

这一声哥哥,如同一盆子凉水,一下子把季明远从上到下给浇了个透心凉。

“嗯,绵绵。”

他打了招呼。

沈美云张了张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便陷入沉默。

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是相安无事。

一直到了知青点门口的时候,向来温和淡定的季明远,头一次没和沈美云打招呼。

而是,直接率先进了男知青屋子去。

待进去后,他才惊觉,自己去接沈美云的,也是为了问对方,山上的独眼叔,愿不愿意把柴火卖给他们。

只是,似乎被打乱了。

他乱了心,就好像是湖面溅起来涟漪。

头一次。

季明远温和的面庞上,带着几分慌乱和纠结。

他一个人枯坐到了十二点,听着窗外簌簌的雪花声,他起身推开窗户,冷风吹在他的脸上。

让他彻底冷静下来。

季明远踟蹰片刻后,终于是取出来了藤箱,拿出了一叠白底红头的信纸。

随即,拿着信纸坐到了窗户旁的书桌处,铺平整后。

又拿出了一瓶英雄牌的墨水,把钢笔吸满墨水后,这才在信纸上写下两个字。

“小叔——”

在迟疑片刻后,他撕掉了信纸,揉成一团,丢在了一旁。

重新在又写了个开头。

“小叔,我是明远,我现在已到达知青点,并适应了黑省的天气和劳作的环境。”

“我现在遇到了一个很是棘手的问题——”

在写到这里时。

季明远再次停顿了下来,他又再次陷入了犹豫,他撕掉了信纸,再次重头开始。

“小叔,你有喜欢过的女同志吗?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位女同志,她的性格很好,通透豁达,钟灵毓秀……”

写到这里,他再次陷入犹豫,钢笔的墨水凝结成滴,滴落在信纸上,晕开了后,在干净的信纸上,留下了一个极为明显的痕迹。

如同,此刻季明远的心境一样,纷乱不堪。

他再次撕了信纸,重头开始。

“我似乎喜欢上了她,她好像也知道了,她太聪明了,聪明到让我觉得自己在她面前,有一种一览无余的感觉。”

“她好像又拒绝了我,她让她的孩子,问我喊哥哥。”

“似乎从辈分上,她就把我隔绝在外了,小叔,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写到这里时。

季明远停顿了片刻,他脑海里面,全部都是之前沈美云,那了然又通透的目光,带着疏离。

这让他脸上有些热,又有些忐忑。

在信封的最后一行写上。

“小叔,盼复。”

想了想,在盼复之后,又加上了两个字,加急。

小小的字,却能代表着他此刻,着急的心思。

隔壁知青点。

大家都睡了以后,沈美云从行李里面翻出来了一张纸条,那纸条上面的字,龙飞凤舞,遒劲有力。

这纸条不是别的,正是当时季长峥留给沈美云的地址。

她思索了片刻后,从她的那个炕柜里面,找了一个手电筒出来。

淅淅索索的拿着手电筒和信纸,摸索着走到了一旁的桌子旁。

在走到桌子旁边时候,黑暗安静的屋子里面。

沈美云轻轻地推了下,手电筒的按钮,咔嚓一声之后,周围瞬间亮堂了起来。

她找了个角度,将手电筒平放再桌子上,随即,展开信纸,调整了方位后。

那手电筒的一束光芒,刚好照在信纸上。

微弱的白光,莹白的信纸,仿佛在这一刻,化成一体。

又好像,这光和信纸就是沈美云目前阶段的希望。

她带着希望,提起钢笔,慢慢地写了下几个字。

“季幺同志,您好,我是沈美云,之前您曾屡次帮过我,帮过绵绵,也帮过沈家,现阶段我已抵达黑省下乡插队,感谢您的鼎力帮助,这才有我的今天。”

“现给您来信,是我再次遇到困难,想和您打听一件事,我父母当初随我一起下乡,但是在火车站时,我们双方被分开,我来到黑省胜利公社插队,但是我父母却被带走,现已被带走十天了无音信。

您那边知道我父母的消息吗?或者知道他们这类成分的人被带走后,会带到哪里去呢?大概什么时候才能被放到,原本被放出的地点呢?”

在信纸的背后,她写上盼复两个字。

这才将信纸收起,装入信封当中,打算第二天去公社的邮局,把信封寄出去。

*

第二天一早,沈美云和老支书打听了,胜利公社的邮局后,便把绵绵托付给了老支书家。

她则是去了大队部,打算和开拖拉机的李师傅提前约了下,上午十点去一趟公社邮局。

正常情况来说,他们大队的拖拉机一天跑两趟公社,上午一趟下午一趟。

沈美云来的巧,她到的时候,李师傅刚好把拖拉机开出来。

轰隆隆的拖拉机声,震耳欲聋。

而大队部的门外,不少人都站在一旁,想来是要去公社的。

黑省天冷,哪怕是二月十五了,这还大雪封山,显然是不适合春耕的。

大部分社员都在家猫冬,当然也没闲着,不少人都在家搓麻绳,糊火柴盒,打算做一些手头活,拿大公社的合作社去,卖了换盐吃。

也算是贴补下家用。

所以,沈美云看到好几个社员,站在大队部的门外,大家都是背着大麻袋,瞧着那麻袋的最少有百十斤重。

把人的肩膀都给压的松垮了下来。

沈美云朝着那一起,去公社的社员点点头后,那社员们便笑了,“沈知青,你这是去公社做啥?”

瞧着她轻飘飘的,好像什么都没带。

还不到拖拉机出发的时间,所以社员们都在大队部的门口,聊闲话。

这不是,刚好沈美云过来了,便聊到了沈美云身上。

沈美云听到问她,她抿着唇,笑了笑,轻声说道,“去邮局。”

她穿着的棉衣外面,又罩着一个羊绒大衣,挡风又暖和。

那大衣并不显臃肿,反而显得身姿纤细玲珑。

这也让社员们,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也不知道沈知青是怎么打扮的。

怎么这么好看。

压下了那乱七八糟的心思,就有社员问了,“沈知青,你是和季知青约好的吗?都给家人寄信去了?”

这话问的,沈美云愣了下,“什么季知青?”

接着,她很快反应过来,“季知青也要去公社邮局寄信吗?”

回答她的不是社员,而是季明远。

他刚从大队部出来,在看到大队部门口看到沈美云的时候,他显然也是愣了下。

“沈知青。”声音温和。

似乎看不出昨夜的慌乱和纠结。

沈美云朝着他点了点头,淡淡道,“季知青。”

似乎声音没之前那般熟络了,而且,又往后退了一步,两人中间隔着四五个社员。

那中间的社员,仿佛是他们两个之间的鸿沟一样,也是天堑。

直接隔开了两人的距离。

让他在也无法靠近她。

在经过昨晚上那件事以后,她在疏离他。

是啊。

她那么聪明,自己不过是多去接了一次她,她便能迅速反应过来了。

然后她在告诉自己答案。

她不喜欢他。

所以,用这种方式来拒绝他。这就是沈知青啊,性子通透又聪明,善良而不失体面。

也从不愿和别人那样,似是而非的选择含糊这他,从而从他身上来牟取利益。

没有。

她一丁点都没有。

果断到干脆的地步,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甚至,季明远在这一刻在想。

她要是图他点什么也好。

图他是季家人,图他口袋里面有钱,甚至,图他好看也行。

哪怕是这样,他也是高兴的。

这样也就意味着,自己是有机会的。可是没有,一丁点都没有。

果断到残忍的地步。

在一发现苗头的时候,直接火速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意识到这点后,季明远下意识地抿着唇,心里带着说不出的难过和复杂。

他抬眸,将目光在沈美云身上停留片刻。

她今天穿着大衣,戴了一个红色的围巾,鲜艳的大红色显得她肤色白皙,眉目如画,娇艳欲滴。

一头乌黑的头发,被她简单的编成了一个□□花辫,就放在肩膀上,秀气婉约中透着几分温柔。

她是真的很好看啊。

季明远垂下头,不动声色的移开了目光,他不能在去看她了啊。

因为,沈知青实在是哪里都好。

沈美云不是没察觉到季明远的目光,她在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少年……

两人上了拖拉机后,沈美云没和季明远坐在一块,她选择在拖拉机车斗的左侧,而季明远很自觉的去了右侧。

两人中间还隔了好几个社员,他们讨论从大队的猪,讨论到自家的儿子和儿媳,热火朝天的。

但是,除了沈美云和季明远。

一路上从前进大队到公社,那好几里路,两人没有交换过目光,也没有开口说过话。

一直到了下拖拉机后,沈美云和季明远告别了拖拉机上的社员后,这才去往邮局的方向。

公社的路明显要比生产队的路宽一些,而且露面上的雪明显是被清扫过的。

现在化雪了以后,带着几分泥泞,走路起来打滑。

沈美云没看到的地方,季明远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甚至,双手都没插兜里面,而是放在外面。

就是为了方便,如果沈美云滑倒的时候,去扶她一把。

好在,沈美云一路都很小心,她并未回头,也未侧头,所以她一直都不知道,有一道目光是追随着她的。

一直到了公社的邮局后,邮局的门口放着两座气派的石狮子。

大门口外面刚好有个邮差,骑着一个绿色的二八大杠自行车,自行车的外侧搭着两个绿色的袋子。

那是存放信封的,显然这邮差是来取信件的。在往里面去,邮局的窗户口很是热闹。

甚至,还排起来了长长的队伍。

看到这,沈美云微微蹙眉,她不太想去排队,便朝着身后的季明远说,“季知青,我先去一趟供销社,给绵绵买点东西。”

这是要兵分两路了。

听到这,季明远抿了抿唇,低低地嗯了一声。

目光一直随着沈美云离开后,这才收回。

那旁边的邮差看了,忍不住笑了,以过来人的口气去打趣他,“这位同志,你喜欢刚那个离开的女同志啊?”

这话一问,季明远温润的面容上,顿时带着几分意外和害羞。

他没回答。

那王邮差一边把信件,整理放到了袋子里面,一边还不忘和他说话,“这就是你的问题了,现在是新人新事新国家,男女之间也讲究自由恋爱,你身为男同志,既然喜欢人家女同志,那就要勇敢努力的上去追求。”

“你还年轻不你不懂,那漂亮的女同志,就像是盛开的花一样,摘一朵,少一朵,你不摘哦,等着吧,很快那花就被被人摘走了。”

听到这话。

季明远好看的眉眼跟着停顿了片刻,他抿着唇,低声道,“我晓得的,大叔。”

他也知道沈知青很优秀,但是他现在还差一个时机。

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沈知青是抗拒他的,而季明远的教养和学识。

让他做不出来死缠烂打的事情。

所以,他打算先放一放,先观察下沈知青的态度,在决定要不要往下去。

反正,知青点那么多知青,敢对沈知青下手的,似乎只有他一个。

这一点,季明远还是很清楚的。

他和沈知青都会在黑省下乡很久,所以,他有的是时间。

这边和邮差说这话,那边也排队快到他了。

季明远站在原地踟蹰了许久,都没能等到沈美云,他只能先排队上去。

朝着窗户口递出去了信封。

“同志,我要一张去漠河驻地的邮票。”

这话一说,里面的干事便问,“寄平信还是挂号信?”

怕对方不懂,她还解释了一句。

“平信不要介绍信,也便宜,八分钱买一张邮票就行,但是挂号信,要介绍信,而且寄信也贵,要两毛。”

季明远自然是早有准备的,他从口袋里面摸出来另外一封介绍信。

这是在家的时候,季长峥就为他准备好的。

挂号信会快一些,而且也会更为准确一些。

他把介绍信递过去,同时递过去的还有两毛钱。

“我寄挂号信。”

那干事看完以后,便把他的信封收了过来,顺手贴上去一张邮票。

“成,挂号信,最快能后天到。”挂号信一般是加急的信件,所以运送的时候,也会按照特快处理。

季明远点了点头,随即退了出来,也没走,而是又站在一旁开始排队起来。

这让周围的排队寄信的人,都跟着愣了下。

“同志,你不是寄完信了吗?”这么冷的天气,不回家窝着,在外面吹冷风,这是怎么想的啊?

季明远漆黑如墨的眸子里面带着温和,他想了想说道,“我替人排队。”

“这样啊?”

大家也没在说些什么。

那边,沈美云去了一趟供销社,买了绵绵爱吃的鸡蛋糕,又买了一个小铁锅。

是那种能够吊在柴火上面用的,知青点只有一个大灶台,一张大铁锅。

平日里面沈美云,要是想给绵绵开小灶,其实很不方便的。

昨儿的用了陶罐,也只适合来煲汤用了。

所以,沈美云这次来不止是寄信,还打算去供销社去买一些日常用的东西。

这种小铁锅,两边长着卷耳朵的,能够挂起来,吊在柴火上用。

泡泡里面是没有的这种的。

沈美云当时买的是那种不粘锅和炒锅。

起码在知青点来说,目前是不合适拿出来的。

这小铁锅也不算大,将将够两三个人用,价格来说,却不算便宜,花了一块五,还要了一张工业票。

不过,沈美云兜里面,倒是有点钱,之前她爸妈给的。

但是,到底不能坐吃山空。

而且,她爸妈要是来了以后,用钱的地方可能会更多。

她需要提前准备,或者说提前踩点好,了解下行情。

沈美云搜寻了一眼,看到那个卖高档商品档口的售货员最闲了,对方在织毛衣。

她便走了过去,低声问道,“同志,你们这里收挂面吗?”

这话一落,那售货员愣了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四周,察觉到没有人注意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