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孟听雨跟徐朝宗以外,所有的朋友同学对于王远博结婚这个决定都很惊讶。
王远博跟他的未婚妻小颂去年十月份认识,今年十月份结婚,虽然不算闪婚,但这个速度也相当快了。就连殷明私底下都嘀咕:至于这样冲动吗?
至于。
孟听雨点头。前世王远博跟小颂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段结婚的,说来也挺有意思,她跟小颂是之后才慢慢熟络起来,这辈子却不一样,王远博跟徐朝宗的关系更好,这大半年里,他们四个人偶尔也约着出去游玩。
小颂的品性跟上辈子一样,有了这样多的相处机会,她们两个人很快相熟起来,成为了关系不错的朋友。
王远博在遇到小颂之前,也只谈过一两次无疾而终的恋爱。
明明都是很稳重成熟的性子,但在结婚这件事上,令家中长辈还有好友都跌破眼镜,毕竟他们现在还年轻,两人都是才毕业四年多,正是拼事业的时候,没必要这样着急。
王远博却是铁了心,非结婚不可。
这几年他跟着徐朝宗也赚了个盆满钵满,荣升为王家最有钱的人,在家里也有了足够多的话语权。他决定的事情,也没人能改变。婚房婚车早就备好,两人也没想办多么隆重的婚礼,要不是长辈不愿意,他们都想直接领证旅行结婚。
既然要办仪式,那就得有伴郎伴娘。
孟听雨是四个伴娘之一。
徐朝宗也是四个伴郎之一。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安排了,如果王远博没邀请盛韬过来参加婚礼的话。
殷明还在一旁拱火:“老王,我觉得你表弟没必要当伴郎,小伙子还年轻着呢。你就请咱几个室友当伴郎,我一个,老徐一个,飞哥一个,再加上韬哥,正好四个,可不是巧了,别人都是个室友,你好啊,你有四个室友!”
徐朝宗长臂一伸,薅住殷明,使劲用力,几乎要把他勒死。
这么个多嘴多舌又爱添油加醋的东西,活着也是浪费空气。
埋了得了。
王远博一脸为难:“……老徐才是大老板,他给我分红的啊。殷明,别给我出馊主意,有本事你结婚就这样做,我就敬你是条好汉。”
人都有亲疏远近之分。
在大一大二时,他跟盛韬的关系也不错,可谁叫,盛韬半路出国了呢。
他跟徐朝宗以及殷明,人是并肩作战的伙伴,这几年的感情就非同一般。给盛韬发请柬,那是过去两年的同窗友情,如果再邀请盛韬当伴郎,那就是没眼力见到极点,到时候谁都不会开,又何必呢。
殷明这时候说这种话,不过是因为伴郎定下来了,也知道王远博跟盛韬的性子。
什么都没确定的情况下,他倒是安静如鸡,可没敢发表这样的“高论”。
另外一边,孟听雨正在帮小颂试婚纱,两人也在闲聊。
小颂也很八卦:“听老王说,那个盛韬长得蛮帅的哦?”
孟听雨:“……”
她伸手撩开帘子一角,确定在外面的男士听不到她们的对话,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是挺帅的,而且还很高。嘘!”
这一点应该没人会否认。
如果盛韬不帅,她当时也不会……
那什么嘛~
小颂轻轻捂嘴,眨了眨眼,“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对老王我都不说。那徐总他会不会不高兴?”
“一点点。”孟听雨比了小拇指的一小截,“这几天我也在哄他,事实证明,有的人是会蹬鼻子上脸。”
徐朝宗会不会不高兴?
其实并不会。她了解他,王远博也了解他,甚至殷明也非常了解他。
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更何况,事情早已经成为了历史,盛韬如此坦荡,他又有什么理由去介意一段他都是配角的往事?
但他还是会吃醋。
那就哄着呗,结果她发现,他不止适合创业开公司,他还尤其适合开染坊。
这几天,徐朝宗是走路带风,神清气爽,这样的状态一直维持到进家门前,果真应了孟父的那句话,他不去电影学院是屈才了,演艺界少了他的涉足才是遗憾,一推开门,他就自动进入酸死人不偿命的醋缸模式。
“那的确要治一治他。”
小颂轻声给她出了好几个主意。
婚纱穿好,孟听雨跟另一个店员将帘子拉开,她牵着小颂,店员帮忙牵着裙摆,一步一步地走到他们面前。
殷明抬头看了一眼后,又垂头揉后勃颈,低声咒骂徐朝宗。
徐朝宗只扫了一眼,视线被旁边的孟听雨吸引。
他这些年来,好像一直都是这样,不会过多的关注别人,即便是前世,他跟王远博后来的关系那样要好,但跟小颂相处也是客气得很。
只有王远博专注地看着自己的新娘,大步上前,真心夸赞:“特别美。”
本来这样的场合触动人心,在场唯一的一对情侣却没什么特别反应。
哪怕嘴贱如殷明,也不会在这样的事情上起哄。
他们都明白,徐朝宗能追到孟听雨,已经够令人意外了,现在两人恋爱年多,还没结婚的意思,难道是老徐不想吗?那当然不是。
徐朝宗的亲人朋友们都很有分寸。
当然也是被他给练出来了。
大家都很有分寸,不会拿这种事以起哄的名义询问孟听雨。
试过婚纱后,准夫妻王远博跟小颂做东,请他们吃饭。气氛很轻松也很热闹,一向不怎么在外面喝酒的孟听雨,也喝了几杯,王远博很会安排,连代驾都提前找好。在外面吃饭,孟听雨如果喝酒,徐朝宗就会沾沾嘴唇,不会喝太多,下了车后,他很轻松地抱起她,还好现在很晚了,也没碰上同一栋的邻居们。
她的酒量其实还不错,但还是故意醉醺醺的靠在他的肩头,双手环住他的脖颈。
周围静悄悄,她都能听到
他的心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