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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是真小孩,不是假的。

他还有体温,也不是僵尸或者吸血鬼。

小朋友平时在家总被爸爸妈妈揉来揉去,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亮晶晶的眼神看着提姆,“你说得对!那等我亲爱的朋友醒过来再说吧!你的建议真不错,虽然你……嗯,虽然……”

卢克想说‘虽然你穿的花里胡哨鲜艳亮丽,和亚当斯家的绝赞仙品地狱审美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你依旧是个不错的家伙’。

不过妈妈说过,要尊重别人的爱好,不可以歧视别人。

就像爸爸喜欢击剑但帕戈斯利一拿起剑就腿软一样。

他不能因为别人穿得太刺眼就嫌弃对方。

“虽然什么?”提姆好奇地问道。

“虽然你穿得丑丑哒,但是我们也能做好朋友哦!”卢克眨着眼睛,一副‘你其实也很不错,千万不要自卑,这话可是你非要问出口,不能怪我’的表情,“没有关系,红色和绿色……嗯,也……也还行的。”

他搜刮脑子里的词汇努力夸奖新朋友。

‘还行’已经是极限了。

这也不算是对朋友说谎,他只是说得比较委婉而已。

他可没有违背亚当斯家‘永远不对好朋友说谎’的家训。

提姆:……

罗宾装哪里不好看了?这可是哥谭最受小孩欢迎的衣服!

不过,高情商的罗宾没有反驳‘新朋友’的意见,他又加大力气摸了摸小孩的脑袋,发现这孩子居然不反抗。

挺乖巧的嘛。

然后,他从对方的发丝里揪出了一截趾骨。

新任罗宾下意识地把那节新鲜湿滑的骨头甩了出去。

黑黑瘦瘦一脸凶残的野猫‘嗷呜’一声窜了出去,然后叼着骨头回来对他呲牙咧嘴,目露凶光。

趴在卢克脖子上的蝙蝠也对着罗宾露出尖牙。

提姆迅速缩回手放在身后,他还以为那蝙蝠是什么哥特风装饰。

他不太想回去还要注射各种疫苗,那猫和那蝙蝠看上去都像是要冲上来抓花他的脸。

也许他应该设计一款战衣把头部保护起来。

“好啊,那我们要做好朋友哦。”提姆努力挤出笑容,顺着小朋友的话哄道,“不过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罗宾,蝙蝠侠的助手。你知道蝙蝠侠吗?”

蝙蝠人?!

卢克惊奇地睁大眼睛,嘴巴张大。

“哇!蝙蝠人?你见过蝙蝠人?听上去就超酷超恐怖!”

蝙蝠人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也会有尖尖的耳朵和锋利的爪子嘛?尖牙呢?毛茸茸的小肚子呢?

这可太酷啦!

卢克星星眼。

提姆心想,他就说嘛,没有小孩子能逃脱蝙蝠侠的魅力。

不过,这孩子这么喜欢蝙蝠侠,他就没听说过罗宾吗?

两人南辕北辙地继续聊天。

“我是卢克,卢克·拉斐尔·亚当斯。家里有祖母、爸爸、妈妈、费斯特叔叔、哥哥、姐姐、勒奇和小东西,”小朋友努力做自我介绍,然后把断手拎起来送到提姆面前,继续补充道,“我今年5岁哦,梦想是当一个混吃等死没有梦想的小废物,找一个像魔蒂夏妈妈那样阴森恐怖的妻子,再生一群邪恶惊悚的小亚当斯。”

提姆:……挺……挺伟大的梦想。

但听上去居然又诡异地像是个正常人。

罗宾从小孩的话里提炼关键元素:躺平、摆烂、娶妻、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