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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 章(1 / 2)

这一天,从早到晚,十只憨态可掬的木制小雪鹰飞遍了晨曦之城的各大旅馆,甚至没放过在中央广场上的马车和睡袋,为这些即将进入洛山达魔法学院的学生们送去了入学通知书。

不光是接到通知书的孩子们震惊+好奇+欢喜+被萌得一脸,就连陪他们一起来的家长和随从,甚至是每个看到了小雪鹰信使的路人,都被这可爱的小家伙吸引了视线。

当天就有许多人去找多米尼克打听消息,想知道这雪鹰信使是洛山达魔法学院专用的,还是女巫领以后要推广的送信方式。

这些敏感的商人们,对女巫领尤其是炼金工厂负责人多米尼克的行事风格,已经十分了解。

如果这种神奇的魔法造物不对外出售的话,多米尼克才不会这么大张旗鼓地放出来,还在每个小雪鹰身上打了个印记,每个买过女巫领魔法道具的人都认得,那是女巫领炼金工厂新换上的标记,按照晨曦之城政务厅商务部的说法,这叫“商标”,简单来说,就是商品的标记。

打上商标,那就摆明了是要出售的新款魔法奇物啊!

无论是最早靠魔法冰箱赚取暴利的布里斯奇商行,还是后来到女巫领采购魔法药剂和魔法灯的各地商行负责人,一看到这些雪鹰身上的商标,就知道这肯定是多米尼克做出来的“样品”。

那不赶紧去找他,怕是就要被其他人抢先了呢!

在这个以马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代,长途传讯的成本非常高不说,中途遗失的概率也非常高。毕竟就算是联通各大贵族领地的官道,路上也难免会有盗贼出没,更不用说占据险要之地的大小魔兽,路上的危险之高,一般人根本没法独自远行。

寻常平民可能一辈子从生到死,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那些走南闯北的商队,在跑商之余还凭借自身的商誉,身兼信使,哪怕一封信可能要送上几个月甚至一年半载的,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已经是十分不易了。

当然,大贵族和王室有专用的快件渠道,靠着皇家骑士团的名声,官方的加急信件,都是由这些专职信使快马送往各地,带着皇家信使徽章的信使,无论经过哪个贵族领地,都可以享用免费食宿,并且由当地贵族提供换乘马匹,以确保王国政令通畅,信件传送安全及时。

这种送信方式速度的确比商队快得多,但缺点是只有伯爵以上的大贵族才能享用,中小贵族若是搭个顺风信,都要付出不菲的代价,商人和平民就不用想了,有钱人家也不会替你送信。

以前的确有人曾经利用鸽子或飞鹰来送信,但是同样存在安全问题,加上这种方式被人拦截的概率太高,风险自是不言而喻。

可眼前这小雪鹰木偶就不一样了,一看就是魔法造物不说,还打上了女巫炼金工厂+雪鹰一族的标记,一般人谁敢动?

上一个敢偷魔法路灯的人,被挂在路灯上示众,晾了足足三天,每天还有安娜小女巫去刷个圣光术保证他死不了,可这种刑罚,简直让人比死还难受。

按照女巫领主的说法,这属于“社会性死亡”,简称“社死”。()

从那以后,哪怕晨曦之城里各种公共魔法设施毫无保护地摆在大街上,也没有人敢再手贱地去薅一把,实在是因为这犯罪成本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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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买个魔法灯,也就是三五个银币的事,为了好奇心或者省钱导致这种公开处刑的结果,名声扫地不说,以后想在晨曦之城里找个工作可就难了去了。

是的,外来的难民和商户,以及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们,都发现了晨曦之城正在大量招工的情况。

毕竟,在这个尚处于半封建半奴隶制时代的王国里,王权不下贵族领,大部分领地都是自给自足的生活,商业行为仅限于各大主城之间的贸易,工业就更不用说了。

而领地里除了少数自由民之外,大部分人都属于领地贵族的财产,领主能给他们管吃管住饿不死就已经算是天大的仁慈,哪里会有什么私人财产。

没有私人财产,就谈不上购买力,单靠少数的自由民,根本支撑不起一个正常的市场。

可在这个时代,失去贵族保护的奴隶,一无所有,大多数人甚至害怕失去贵族的庇护,给他们自由都不敢接。就如同习惯了被圈养的家畜和笼中的雀鸟,哪怕打开牢笼,他们也失去了在野外独立生存的能力。

所以希雅在一开始时先利用女巫们的魔法种了一波田,然后开始安排农奴们“包产到户”,只要种够上交给领主的粮食,多种出来的都归自己。甚至还让他们组织了生产竞赛,每季亩产量最高人能够获得一幢由领主大人奖励的小木屋,第二名和第三名则是退役的驽马和农具。

原本完全看天收获的农奴们一开始都有些茫然,他们甚至担心这是领主的阴谋,按照以往的惯例,交完给领主的粮食之后,他们能剩点麸皮就算不错了,怎么可能还有多余的粮食。

可很快他们就看到了第一批得到奖励的农奴,毕竟这些经过女巫们用魔法催生的粮种,生长期远远比正常要短,不到两个月时间,当他们收割回沉甸甸的麦穗时,就知道这次是真的能够给家里攒下余粮了。

当他们看到同伴得到了小木屋、驽马、农具之后,就终于相信,现在的女巫领主,是真的打算让他们成为自由农民,而不是世世代代的奴隶。

有了这些余粮,他们再也不用担心冬天要饿着肚子挤在一起取暖,不用担心每天早上醒来时,身边都有人无声无息地死去,不知道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

接下来希雅又颁布了新的土地法规,分包到各家各户的田地,连续三年完成足额交粮任务后,便可以一个极低的价格,分五到十年购买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同时也烧毁了原本的奴隶契约,将这些完成了第一季生产目标的农奴们都释放为自由农民。

也就是说,他们不光现在是自由民了,而且最多辛苦十三年,他们就能拥有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土地。

新生的农民们认为这是领主大人的恩典,给予他们新的人生,故而不仅对女巫领主感

() 恩戴德,也对这些未来会属于自己的土地充满了热爱和劳动积极性。

以前需要被鞭子抽打着才慢吞吞干活的农奴们,这下根本不需要监工们的皮鞭,甚至一个个都开始卷了起来,都想做下一季能够夺得领主嘉奖的幸运儿。

要知道,上一季的三个幸运儿,刚刚得到领主嘉奖,就成为女巫领的新自由民中最受欢迎的婚嫁对象。

是的,这次的前三名里,除了第二名之外,另外两个都是女人。

尤其是获得第一名的罗蒙娜,她的丈夫作为一个农奴,随着老威斯特伯爵的骑士大军上了前线,一去不回,给她留下了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如果去年没有得到领主的救济,她们一家都得饿死冻死。

所以她对于女巫领主的命令是毫不犹豫地执行,丝毫不打折扣,女巫们说松土就松土,说施肥她就施肥,说浇水就浇水,牢牢地记住了女巫们用魔法种田时的每一个细节,在接手自己耕种时,也努力让田地能够保持女巫们用魔法时达到的湿度和肥力,伺候起庄稼来,比照顾孩子还要细心。

甚至在抽穗灌浆时,她连着几天都住在了田边地头,生怕出点意外毁了这一季的收成。好在天道酬勤,她的辛勤付出没有白费,果然获得了第一季收成冠军的荣誉。

她原本以为,这种奖励里的小木屋,或许就跟她们以前住的茅草房差不多,四壁薄木板上面加几根横梁,铺上一层干草捆成的草垫做屋顶,能够遮风挡雨就算不错了。

就算那样的小木屋,都是许多农奴求之不得的庇护所,有不少农奴,一辈子都是跟他们饲养的牛羊住在一起,冬日里就全靠抱着那些牲畜取暖,才不至于冻成冰块。

所以当罗蒙娜看到那幢刷着白色防虫防腐油漆,有着红色木制屋顶,据说有三室两厅的“小”木屋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别说是他们这种出身卑贱的农奴,就算是城镇里的自由民和小商人,都未必能有一幢这样又大又精致的房子,竟然就因为她做了自己本该做的事,领主大人就慷慨地奖励给了她?

其他的农奴们也惊呆了,对她各种羡慕嫉妒,甚至还有人想要借着娶她的名义住进这幢房子,结果都被罗蒙娜打了出去。

女巫领颁布的法令里,鼓励男女婚嫁自由,父母不得包办干涉,更重要的一点是,女人可以自立门户,无论是否结婚,都能够自己当家做主,拥有独立户籍。

在罗蒙娜看来,这房子是自己和三个孩子的,她辛辛苦苦挣回来的房子,那些男人想靠一句“我娶你”就骗过去,谁知道以后他会不会找借口打自己打孩子,霸占了这幢房子。这种事,她可是见过不少,才不是那种被男人三言两语就哄得什么都交出去的傻女孩。

更何况,从上一季的收成看,她完全有能力种好更多的地,养得起自己的三个孩子,甚至还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土地。那么以后,她的孩子们,也有机会去上威斯特公学,哪怕没有觉醒魔力,也能学到一技之长,养家糊口是不成问题的。

那她又何必去冒险

“娶”一个男人进来,让人可以有合法的身份来分享甚至霸占她的房子?

第二名的男奴沙克和第三名的女奴苏玛就不这样想,而是欢欢喜喜地接受了提亲,很快就拥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和更多的土地。

也只能说,人各有志。

看到这几个吃到甜头的农奴翻身做了自由民,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其他的农奴们也终于动了心思,不再像以前一样需要监工们盯着干活,而是学着能干的农奴们,精心照顾自己分到的土地,以求下一次的收成时能够获得更多的收获,到时候就算是进不了前三,能够多种出来的粮食也是自己的,不上心可不行。

以后领主大人可不会管他们的伙食,全靠他们自己种多少吃多少,不下死力气干活,以后就只能看着别人吃干饭白面包,自己喝汤吃黑面包。

也有一些心灵手巧的农奴,看到镇上的自由民可以自己做买卖,或者进各种工厂做事,不光管饭还有工钱,就主动放弃了种地,将分到手的土地转给别人,自己进城去打工。

由于整个领地尚处于大开发阶段,人力严重不足,就算有魔法师们的全力施工,很多东西还是需要工人们出力,所以第一批工人们的待遇都非常不错,让他们在吃饱喝足之余,生平第一次有了余钱,可以买一些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用品。

有了这些人,女巫领的市场才真正开始正常发展起来。

让进入女巫领的商人们,不光可以从女巫领买到各种魔法奇物,还可以出售他们带来的各种商品。如此有来有往,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商人进入女巫领,也随之带来了大量的移民和难民。

移民还好,都是有点家底,但出于各种原因,逃离原本的居住地,来女巫领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他们大多以家族为单位,人多不说,手头还有点钱,能够在女巫领买个铺子或者买块地,无论开店还是种地,在这个新兴的城市中,都能够赚到足够生活的回报。

难民就不一样了,无论是早期从其他领地逃难来的,还是后来从沦陷的王都逃来的难民,几乎都是一无所有,就算昔日王都的平民,没点自保之力的,在这一路上也被路过的贵族各种收税收到扒去几层皮,根本不会让他们带着一个铜币进入女巫领。

这些人大多进了各种工厂,就连女人们也可以去酒馆和旅馆做服务生,因为这几个月来女巫领的商行数目一增再增,酒馆和旅馆的数量也跟着增加,需要的服务生人数也不少。

于是当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贵族们送孩子来学魔法时,就震惊地发现,这座有史以来建成时间最短的晨曦之城,竟然出乎他们意料的繁华整洁,百业兴旺,充满生机与朝气。

就算建筑新了点,缺少大贵族世家的奢华装饰,甚至有些过于简单的风格,却被满城的绿树和鲜花装点得别有一番风味,令人不觉简陋,反而感觉清新自然,格外舒适。

就连他们都有些心动,考虑是不是在这里买套房子,让孩子在魔法学院上学期间,也能有个随时可以去改善一下生活的住处。

更何况那些普通人。

原本只是想送孩子们来碰碰运气(),若是能被魔法学院收下?()_[()]?『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他们就不用再担心孩子的特别之处会被人发现,招来一场大祸。

哪怕现在教廷不复存在了,可谁能保证,若是被领地贵族发现他们的孩子有魔法潜力,会不会把人抢了去?听说当初教廷的一个主教,就曾经拿那些有魔法潜力的孩子炼制魔法药剂,万一其他的贵族或魔法师里,也有这种邪恶存在呢?

只有女巫领,这里的领主仁慈又大方,愿意给每个拥有魔法潜力的孩子提供指导,哪怕没钱交学费,也可以向领主贷款,等到学成毕业以后,在炼金工厂里打工偿还学费。

听说,女巫领主在招生时就告诉大家,绝不可让一个想上学有潜力的孩子上不起学。

所以哪怕他们住不起旅馆,只能在中央广场上喝喷泉里的水,露天睡睡袋,他们也要将孩子送进魔法学院去上学。

现在,这些家长甚至觉得,这是他们一生中所做出的最佳决策,不光是孩子们有了上学改变未来命运的机会,就连他们自己,也在晨曦之城里找到了各种临时工作,几天下来,不光没花钱,反而还赚了点钱。

一开始有点恍恍惚惚的,后来,这些平民家长们,就下定决心,干脆留在晨曦之城,反正在这里也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总比回去继续苦哈哈地给那些贵族老爷们当牛做马的强。

最后,魔法学院一共招收了一百二十七名学生,其中贵族学生九十八名,平民学生二十一名,还有两名混血学生和六名北方部落来的学生。

年龄最小的只有七岁,年龄最大的……那孩子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就连送她来的老妇人,都说已经跟她一起生活了三十年,可她依然看起来像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经过希雅和亚历山大族长的检查,最终确认,这孩子竟然是个混血精灵。好吧,虽然在奥斯维尔大陆上目前还没有精灵种族的生活迹象,可是在几千年前,大陆分裂之前,这个世界里不光有人类,还有巨龙,精灵,兽人,人鱼等等多种生物共存。

只是因为几千年前的神战,大陆分裂,奥斯维拉成为“神弃之地”,魔力元素不断减少,就连人类的魔法师,到达魔导师高度之后,都无法在这片大陆生存,就更不用说那些天生具有魔法的种族。随着他们的迁徙,奥斯维拉大陆上就只剩下了与他们有关的传说,而很难再看到他们的存在。顶多,也就是一些具有上古异族血脉的混血儿,一个个都因为物以稀为贵,成为贵族们争夺的“收藏品”。

这个半精灵少女,身上的精灵血脉已经十分稀薄,但天生的美貌和尖尖的耳朵,依然使她从小就成为一件珍贵的收藏品。可惜因为她实在长得太慢,熬死了三代主人才长到十来岁的模样,结果不等新主人“享用”,她就趁着交接的功夫,逃出了那座贵族庄园,甚至还顺手带走了那个负责照顾她的小女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