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夫人这才高兴起来,她看中的是叶芳芳的乖巧懂事,会看人脸色,想为儿子娶得也是她这个人,不是那帮子整天打秋风的穷亲戚,不然谁愿意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叶红梅去厨房一问,才知道叶老太根本没找过她,气得脸红脖子粗,死丫头胳膊肘往外拐,过河拆桥,竟敢破坏她的好事。
既然她不仁,休怪自己不义。
顾家人就是来做个陪衬的,有人问就答话,其它时间只要坐着吃吃喝喝就好。
媳妇儿直勾勾盯住刘健,久久没有转回来,连手上捏着的鸡蛋糕都忘了吃。顾振西一坛子山西老陈醋打翻了,嘴里、心里满是酸味的。
一个小白脸而已,有什么好看的,至于这么入神吗?
他刻意压低声音轻咳一声,把她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开口问道:“你在看什么?”
叶团团皱着眉头,心中沉吟不决,当众说别人坏话是不是不太好,眼珠子转了转,凑到他耳边悄声说:“我在想,那刘健有什么好的,除了白净一点,穿着时髦一点,身高、五官哪里比得上你,叶芳芳的眼光怎么可以这么差?”
上次见到叶家人把他当宝贝哄着,她就想问了。
刘健的肤色苍白,五官普普通通,只比叶芳芳高一点点,还没有叶金宝好看。
顾振西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哭笑不得,不可否认,被她取悦了,接腔道:“谁知道呢,可能她就喜欢那一挂的。”
也是,估计跟二婶一样,审美异于常人,还好自己和他们不同。
“这就是团团吧,之前总听芳芳提起你,今儿可算见着活人了。”
一个年轻女人风风火火走过来,一把握住她的手,亲亲热热的叫着。
叶团团不动声色的抽回手,浅浅的笑了笑,没有吭声。
这女人谁啊,太自来熟了吧,热情的让人头皮发麻。
女人没有丝毫不快,脸上的笑容更显灿烂:“我是芳芳未来的大嫂,名叫袁媛,以后都是自家姐妹,你跟着她叫我大嫂就行。这位是你的丈夫吧!你好!”
顾振西轻微点头示意,和叶团团一样,他对这个过于热情的女人无感。
“我借团团用一下,你不介意吧!”
袁媛不由分说拉着她起身,走到角落里的凳子上坐下,自顾自说:“嫂子是个直性子,向来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不喜欢搞弯弯绕绕那一套。你不要怪嫂子说话难听,我觉得你丈夫这个人实在太粗鄙,一点礼数都不懂。我再怎么说也是他的长辈,主动和他打招呼,竟然都不站起来,就在那大喇喇地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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