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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大概是三天,这还是林母特地推迟了两天等人来,最后将近有一百个人,这已经是不少了,三块五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拿出来的。

这近一百个人里,有一大半是要大红色,主要也是因为这个颜色喜庆。其中有不少是年轻姑娘,她们中有不少都是快要结婚的人了,虽然婚期不是在年前年后那几天,而是在年后好几个月,但是却也不介意提前买上一条先预备着。不然人家结婚的时候能有一条红丝巾,她们没有,那脸上就太没有光了。

林母也预料到红色好卖,当时那将近二百条里面,有将近三分之二都是大红色,所以这个时候也拿得出来。

做戏做全套,林母钱收好了名字记好了,就开始去假装打电话和汇款了,等了四五天,才假意突然去邮局那边把货取了回来,然后通知那些登记了名字的人到她这来拿东西。

当然这也有被某些眼红的人举报的风险,不过林母已经早就想好了说辞,反正这边现场并没有什么金钱交易,毕竟钱早就给了,再加上林母也说这并没有盈利赚钱,不过就是看在大家都想要的心思上,原价让亲戚寄过来又“原价”给了这些人,这样能称作是做生意,投机倒把吗?充其量也就是给钱帮忙带个东西而已,这不是很正常的吗?要是有人没有时间不想去百货大楼,然后给钱托去的人给她带个东西,难道这算是投机倒把吗?当然不算!

尽管如此,林母为了谨慎,还特地跟那些人说让她们不要一起来,而家里也一次只放十几条丝巾,剩下的都让林白夏提议,给放到她的空间了,到时候就算被举报,来人搜,也搜不到东西,到时候举报自然就不成立了,事后林母再跟人那些买的人借口说放到别的地方存着就行了。

在过年之前,这些丝巾大部分都卖了出去,只剩下了五六十条左右,至于这些,林母也不打算再继续在县城这边大规模卖了,凡是来人都是说已经卖完了,只有等来人实在是求得不行的话,林母再假装心疼的从留着自己家带着的丝巾里匀一条出来。

过年的时候,林母算了算,这么一番下来,赚了二百多块,抵得上她以前三四个月的工资了。因为高兴,林母给家里每个人包括自己都买了从头到脚的新衣服,林白夏更是在过年的时候被塞了一个大红包作为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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