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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盒子下端被摔碎了,而且泡沫面本身就难以留下指纹。林涛解释道。

我接着说:因为这个天气戴个手套容易引起怀疑,所以一名凶手没有戴手套。在骗开大门后,三名凶手一起进入。一名不戴手套拿匕首的凶手用匕首把曹静威逼到了书房门口,然后两名戴手套的凶手把曹静控制在书房门口,让她跪着。不过,他们并不是为了逼要钱财,而是约束控制,让不戴手套的凶手去房间杀害婴儿。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是为了杀婴儿。

强局长瞪大了眼睛,欲言又止,并没有打断我。

我说:可能是摇篮的吱呀声,引起了曹静的注意,曹静意识到了凶手的目的,于是开始激烈反抗。一个母亲保护孩子的欲望可以激起她所有的潜能。但是毕竟有两个人约束,她没有能够挣脱,于是发出了尖叫。我觉得那声尖叫一定是极其恐怖的,所以让其中一个凶手下意识地拔刀把她的颈部刺了一个对穿。虽然是突然发生的情况,但是凶手显然已经做好了杀人的准备,并且对杀人后需要做的事情早就有了预案。不戴手套的凶手立即跑到卫生间拿了一条毛巾。大家注意,之所以说是预谋好的,是因为到目前为止,不戴手套的凶手一直都没有触碰可以留下指纹的地方,他知道自己不戴手套是有风险的。于是,翻动的事情他不去做,而是交给了戴手套的另外两个凶手。凶手们翻动的速度很快,因为他们根本不想拿钱,ipad都没有拿,只是为了伪造一个侵财现场。在血泊形成之前,他们已经完成了翻动,离开了现场。没戴手套的凶手,显然是最后一个离开现场的,他又扫视了一下现场,发现了客厅的挎包。抢劫案件连挎包都不翻动显然是说不过去的。此时这个凶手来不及也不敢喊已经在大门外的其他凶手,于是自己拿出了钱包里的钱。他是有侥幸心理的,没想到这个侥幸心理,就让他留下了致命证据。

说得很好。强局长说,不过你好像忘了解释毛巾是怎么回事。

我微微一笑,说:既然拿一条毛巾不是去擦血,那么拿毛巾这个动作就是毫无意义的。毫无意义的动作,只有可能是在伪装。

伪装什么?

想来想去,我也不知道在伪装什么。我说,但是昨晚一梦,我就明白了。

不要迷信。林涛说。

我哈哈一笑说:其实很简单,这条毛巾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就看它在什么地方。这条毛巾是在公用厕所的男厕里被发现的,所以,凶手是在伪装他进入了男厕。

伪装他进入男厕干吗?大宝托着下巴问。

大家一起看着大宝。

大宝恍然大悟说:哦!是女人作案!可是一共三个人呢,会不会有男有女啊?

我摇摇头说:不,都是女人。只要有一个男人,都不会用毛巾这样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