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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岚陡然寒了一下:“表哥你别吓我……我已经够害怕的了。我们快去游戏里把答案填了就算了吧,毕竟…毕竟……”

毕竟这事已经过去22年了,实在也无处查起。

楚枫也不是刑警,没有破案的追求,他关心这些,只是因为一个原因:

那条染血的蓝丝带,小时煜藏起来的蓝丝带。

X推理,现实世界里的那条蓝丝带上,应该同时具有死者的血迹和凶手的指纹。也就是凶手304室小卖部叔叔的指纹,能够指认他的唯一证据。

一般的逻辑是,拿到证据,交给警察,然后抓获真凶。

这是电视剧的演法。楚枫想了想,将心比心,7岁的他如果目睹有人杀人,第一个念头绝对不是:我要去拿到证据,帮警察叔叔抓获犯罪嫌疑人!

第一念头是:快跑!

-我什么都没看见、不关我的事,凶手千万不要来找我和我的家人!

更何况,谢时煜从小是在一个……非正常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妈妈靠偷窃为生,爸爸吸毒,周围邻居是杀人犯。

7岁的小时煜几乎不可能在这样环境下,培养出超凡的正义感,养成去找警察叔叔解决问题的习惯。

楚枫也查了当地派出所的陈年记录,这栋居民楼里唯一抓到的罪犯,就是104室那个恋童癖,五年前再度犯案于是滚进监狱了。

5年前,他和谢时煜都24岁了。

派出所的记录里,没有人报警,拿出蓝色丝带证据,要警察叔叔去抓什么人。

甚至,根本没有人发现402室虐猫男已经死了,没有人知道红塑料绳分尸悬案的真凶就是崔军,22年前被小卖部店主杀死。

楚枫也查了崔军的户口档案,上面只写多年失踪,最终判定为死亡。

所以,7岁的小时煜为什么要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去藏蓝丝带这个证据?

楚枫提出自己最大的疑问。林岚想了想,轻快道:“表哥,你不要想太多,谢哥那时候才七岁呀,他可能就是觉得……哎这个蓝绸带亮亮的很有意思嘛,然后就藏起来了,藏着藏着自己就忘了放在哪了。”

“……”楚枫无语。

他了解谢时煜,就算只有7岁,小时煜做事也一定有自己的的道理,他不会像普通小孩那样想一出是一出。

这可能是天生如此,也可能是后天的环境,不允许小时煜像普通的7岁小孩那样任性。

楚枫在心里想,那条带子是挂工作证的。

在犯罪现场拿走蓝丝带,很容易就会被凶手发现,地上只有工作证,而没有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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