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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你白天在小巷子里干嘛。”

“我…我没干嘛啊!”

孙文程反应过来了,小时煜是来替朋友出头了,孙文程一脸冤枉:

“我…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我就是去上班,路过那个巷子……然后你朋友就在那里了,不是我把他弄进来的!我发誓!我连他一根汗毛都没碰过!”

拿刀的小时煜幽幽地看着孙文程:

“你是没碰他,但你看他了吧。”

——什么?

孙文程惊了,浑身冒冷汗,这小鬼什么意思?他今天是躲在屋子后面看了那个小男孩几眼,可他又没干嘛,圣人都还论迹不论心,怎么看一眼也不行了!

“别动。”

小时煜拿着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刺着孙文程的喉结。孙文程感觉到脖子上轻微的痛感,他吓得浑身发抖:

“叔叔不动、不动……你千万不要…激动,刀…刀……能不能先拿开?”

小时煜四平八稳地握着刀,孙文程看得出来,这个小孩握刀的姿势非常娴熟,并不像其他走投无路的人顺手拿把刀、手握刀握的紧紧的,生怕抓不住刀。然而这种握法手指抓得太紧,时间一长就容易僵硬,反而越是握不住刀,稍微一碰,刀就会脱手。

孙文程观察到,这个七岁的小鬼握刀的状态很轻松,手指圈着刀柄,只用了七分力气,剩下三分留着调整,一旦猎物有任何挣扎动向,他可以随时切换刀尖的方向,狠狠扎进来——

孙文程本来还想伺机反制,但现在,他在小时煜的刀下,一动也不敢动。

小时煜握着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又往下刺了刺,吓得孙文程全身汗毛都立起来,他刚想开口求饶,就听小时煜道:

“叔叔,你听好了。下次你再看他一眼……”

孙文程以为这孩子要说常见的台词:我就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我就杀了你。”

孙文程惊恐地看向眼前这个魔鬼。

小时煜咧嘴笑了笑:“叔叔应该知道,我只有七岁,杀人是不犯法的,你报警也没有用,警察叔叔最多把我抓去教育一下。

“把你眼珠子挖出来,我也要被送去教育,那不如就把你杀了吧,我还合算点。”

孙文程控制不住地全身发抖起来。

刺在他喉结上的刀顺着喉管滑下去,渐渐对准他的肺。

小时煜:“听说刺肺是最痛苦的,反正都杀人了,我肯定不会一刀捅死你那么简单,叔叔,我一定会帮你分尸哒。”

孙文程都快被吓哭了,他急促地地喘息着。

他被法律判过刑,他很清楚,以谢时煜的年纪,简直就是无法无天的代名词,就算真的杀人分尸法律也判不了他,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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