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的财物都没有损坏丢失,只有她的东西被掀了个底朝天, 甩墨汁毁坏化妆品的行为有明显泄愤嫌疑, 加上舍友们纷纷说了前些日子钟莹遭遇的那些事, 干警分析这不是简单的入室盗窃,更像针对她个人的报复行为。便把查验的第一波范围锁定在近期与之有矛盾的人身上。
都有谁呢?钟莹想不出来, 她一向挺与人为善的是吧?犹豫许久才说出了同学李家印在图书馆的见闻。
李家印不知那俩人姓甚名谁,干警可以让他认人啊。第二天下午就给两个财会专业的大二女生做了笔录并采集指纹, 一个叫张露,一个叫马秀凤。
钟莹没和她俩见面,得知了姓名之后就在辅导员的介绍下,去法学院找到一位叫骆中原的老师, 请他帮忙出具两份律师函。
骆中原既是老师也是律师, 在律所挂牌, 经常代理案件。他听了钟莹的要求很讶异:“你有打官司的意向吗?律师函只起到法律评价和风险评估作用,不具备强制约束力。”
钟莹表示她明白,递给他一张纸:“我就要两份律师函,内容我已经拟好了,不过需要专业律师的签章,老师您可以按市场价收费。如果下一步需要打官司,我一定会请您代理的。”
骆中原接过来一看,又诧异地看了钟莹一眼:“这是你写的?”
“嗯。”
“你是学金融的?”
“嗯。”
“......把事情详细说一说吧。”
律师必须为自己所发函件的内容负责,捏造事实吓唬人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钟莹本想自己造个假,可是听到警察说那俩女生承认人云亦云说了几句闲话,但指纹不匹配,被排除嫌疑后,她改变了主意。
要唬就唬得像样点,杀鸡儆猴。
因为有干警的笔录,骆老师在调查取证这方面没费多大功夫,一天后将律师函通过系里交给了那两位女生。看在本校学生的份上,向钟莹收费一百元,还免费给她复印了几份。
张露和马秀凤找到钟莹宿舍来的时候,她正在水房洗衣服。所有被“贼”扒拉出来的衣服她都重洗了一遍,人累得半死不说,娇嫩的肌肤也备受伤害,手指泡得又肿又白。
两人怒气冲冲,把函件甩在钟莹脚下,问她什么意思。
她趁机休息,甩甩手上的水笑着说:“函告内容就是我本人意思,学姐识字,就不用我再给二位读一遍了吧?”
“你有病啊,竟然把这件事捅到系里!”
前两天被公安请去,她们就已经吓得不轻。问了才知道是一个学弟指认她俩和钟莹有矛盾,存在入室盗窃嫌疑。两人赶紧喊冤,积极配合采集指纹,如实交代自己只是背后说了些闲话而已。公安问什么闲话,她们避重就轻,没想到那学弟又跳出来作证,一字不漏把原话重复了一遍,还说当时的人证很多,有需要他可以一个一个找来。
又是一个钟莹的裙下之臣!没办法,只好羞耻地实话实说了,好在指纹不匹配,公安也并未为难,教育几句就让她们回去了。今天正在幸灾乐祸钟莹倒霉的事呢,辅导员送来了行文正规,措辞严谨,律师签章和律所公章一应俱全的律师函,两人看后极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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