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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致富经 第59节(2 / 2)

九零致富经 雍春昭 7420 字 8个月前

宋知玉和她来回推拒了好几回,最后定下来前面半年每个月给一半的工资,算是还她垫付的医药费。

这么说定下来,她干脆就顺手找了正在楼上帮忙整理东西的工人,加了十块钱,让他帮忙把傅书雅母女俩的东西给带回来。

她们俩单独回去搬麻烦还危险。

倒不如花点钱先把这件事给解决掉。

小店楼下她准备改一改格局,几个架子放的更加紧凑一些,两边的货柜分开,一排放零食,一排放本子书等文具,还有一排就放各种生活用品。

冰柜在柜台后面靠窗的地方,她准备给它也挪个位置出来,到时候可以在那个位置放卖的吃食。

这种地方不能做大的食物,没有油烟排放管道,现在是没什么人管,但时间久了总是会出问题,墙壁也会熏黑。

宋知玉打算的是在门口再支个小摊子,每天在学校放学的时候卖鸡蛋饼,里头还可以摆一个电饭煲,用来弄点卤味什么的,或者早上煮点玉米和牛奶卖。

楼上比起楼下来,反而不用收拾什么,整个房间的布置都很简单。彭云留下了之前的家具,随便收拾一下,今晚就能住进去。

不过吃饭什么的,今晚是不可能在这里吃了,后续让她们俩自己收拾,到时候做饭的话,去外头的阳台也可以。

救人救到底,宋知玉直接把她们俩带回了租房那边,让她们跟着吃顿晚饭。

刚进门,都还没来得及让她们坐下呢,就听见外头风风火火跑进来一个人。宋知书捧着个油纸包,进门就塞给她。

“姐,刚出炉的鸡蛋糕,你快趁热吃。”

然后,他才看到了站在于美如背后,恨不得把自己给藏起来的傅书雅。

“……”

宋知书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他姐。

他挠了挠头,把留给自己的那块鸡蛋糕拿出来递过去:“那个……你也吃。”

第72章◇

◎日历上的红圈◎

宋知玉正在整理要卖的东西, 小卖铺要做起来,得针对消费人群进货。对面就是学校,卖小零食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这方面问题倒不大, 彭云留了之前进货商的电话给她,她打过去问过, 初步达成了购货协议。等之后让他们把最近流行的那些零食一种运一小箱过来, 到时候看哪种买的好,再根据这个进货就是。

文具之类的,对方那边只有几种。

但她依旧留出了一个整排的货柜,一是想着这种东西孩子们买起来量大,保质期的时间很长, 多备的也没问题, 二就是想到了以后那种手账文具店铺, 整个店都是卖各种文具和小东西的。

以前晚晚小时候最爱逛这种店, 和小姐妹一起, 认认真真在里面逛一两个小时,千挑万选出自己喜欢的笔和本子橡皮之类的。

那种繁复的花样, 要不是她跟着去过几趟, 是真的没想到卖文具还能这么卖。

铅笔有不同的芯,有粗有细,水笔的笔尖粗细也不同, 橡皮的种类不同就算了,还能做成各种各样可爱的样子,还有本子, 上面印出各种不同花样的图案……

林林总总, 别说是晚晚了, 就连她进去都会忍不住买点回去。

可见女性很多都会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男性里面有一部分也会喜欢。宋知玉一视同仁,心里想的是之后程煜要是再出去跑车了,就能让他帮着进一些文具的货,还有女孩子喜欢的那种小手链,各种编织的绳,肯定也有销售市场。

她挖空了心思在本子上记当时卖的比较好的那些小东西,宋知书就是这个时候上来的。

“姐?”

他捧着半个西瓜,拿了个小勺子给宋知玉挖了一大碗,把中间给挖空后,自己才抱着吃,一边啃一边脸上写着欲言又止,偏偏憋了好久都没憋出来一句话。

宋知玉叉???了两块瓜吃,西瓜是中午就买回来的,丢到井里刚才捞上来,吃的时候凉凉的,刚刚好,一口下去甜到心里。

她好笑地偏了他一眼:“想问怎么把她给带回来了?”

“是也不是,”宋知书腼腆的笑了笑,“我其实知道她家里出事了,本来还想着要是遇见的话,可以稍微帮把手,现在姐你让她们帮忙了,我也省得操心。”

宋知玉有点惊讶,她弟的性格她知道,腼腆老实,不怎么爱说话,被学校里的小姑娘们哄了那么多年,都没飘,顶多就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比较游刃有余。

傅书雅的事情,和他没关系,但也确实是沾的上一点。

她还以为他会犹犹豫豫地过来,让她帮帮她呢,结果看起来,竟然不是来说这个的。

宋知玉把遇到傅书雅的事情说了,把雇她和她妈之后在小店里帮忙的事情也说了。这倒不是她钱多了烧的,而是确实需要人手。

“我这边虽然今年只是下场试试看,复习计划是排到明年的,但我另外还要去出妆,肚子里还有一个,要是再顾上开店的事情,我肯定是来不及的。”就是现在,她也感觉有些分身乏术,别看家里的事情有杜老太太还有她弟帮忙分担了大半,但她和程煜住着的这边总也是要忙点的。

两个人各种零碎小事,程煜自己能负担掉大半,但有些事她是真的看不下去。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走出去看着帅气好看,平常看过去也是清清爽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人怎么还带掉色的。

毛巾这种消耗性的东西,她自己用半年多都不会有一丁点变化,顶多就是洗地变白一些。他的用一两个月就开始掉毛,要不给他换了,过两天估计都要出现破洞。刚搬过来那会儿,她看见程煜掏出他的洞洞毛巾时,她都惊呆了。

为啥记忆里没有程煜这种没有形象的情况?

……

可能是以前被岁月美化了吧。

不过说真的也不是程煜不爱干净,纯粹就是他用的费,力气大,很快就能搓破。宋知玉后来干脆就在家备了七八条,坏了就换。还有他接下来要想再出去跑车的话,还给他弄了个旅行套装。

双肩背包,里头装了新的毛巾,小瓶装的洗发露沐浴液,还有一块包起来的香皂和两身换洗的衣服,急着出门的时候拎着就能走。

程煜嘚瑟地很,现在出去天天就要和人炫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