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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过了许久,林凯龙问道。

“我?”施清远笑了一下,“怎么,怕我被带走调查,把你咬出来?放心。我走不了啦。拼一把没准还能绝处逢生,走了,就真一切都完了。种因得果,这结果,我早想过的。”

他疲惫地闭上了眼。大半瓶威士忌都是他喝掉的,头晕目眩中,他突然想起一个似乎遗忘很久的声音,问他,“师兄,你摘得干净吗?”

“说到底,还是那个卫南山!你说说你,连个身边人都管不住。我早跟你说这个人就不能留!”林凯龙气恼地嘟囔着,“我告诉你小施总,咱俩现在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这卫南山咬死不放,你下不了手,我可以替你下手。你施清远是个情种,我可不给你垫背。”

想起那场车祸,施清远眼里有戾气一闪而过,嘴上却还是淡淡的,“他不过就是个小记者。你就算搞死他又有什么用?就算没他,施清沛、庄氏,照样有其他搞我们的方法。没有卫南山,也有李南山张南山。”

“你好自为之。”林凯龙丢下这句话,摔门就走了。

大概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这会儿实在精神不济,施清远一点也不想琢磨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头疼得厉害,晕晕乎乎间,突然想起,以前被工作烦得不行的时候,总喜欢去小山租的那个一室一厅待着。

卫南山有点洁癖,不喜欢做饭,嫌厨房油烟味儿重,又懒得清理。但他喜欢做汤,因为简单,各种食材往锅里一扔就完事儿。两人在一起时总叫外卖,有次他开玩笑说:“哎,以后咱俩过,你就天天给我吃外卖啊?”

卫南山倒很会偷奸取巧:“不啊,你可以做饭啊。”

于是为数不多的几次两人自己下厨,还真是他做饭炒菜,卫南山就做个汤,然后就抄着手在旁边看着。

比起阴郁愤懑,整天逼他出人头地的母亲,缺位十几年、专制无情的父亲,光知道嚷嚷族规,并不怎么照拂孤儿寡母的姑叔伯婶们,还真是,那间出租屋更像一个家。

他已经很久没想起过那个人了……大概,有两年了吧?他把他从花城驱逐回小镇,又从京城驱赶到国外,像个暴君,亲手流放了自己的忠臣,直到再也寻不回。

这些年他忙着公司,忙着争夺董事会席位,忙着在花丛中流连,人一忙起来,很多时候就会以为自己真得忘记一些事,但有些东西是长在心上的树,你可以假装无视,但没法连根拔起,一旦拔出,心也就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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