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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1 / 2)

奔向你 叶见星 11579 字 11个月前

“我喝醉那天,你来过我家吗?”

沈絮又重复了一遍,在等待曲清黎回答的这几秒里,她仿佛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

“你喝醉那天……”

曲清黎仔细回忆了几秒,随后给出肯定的答案:“没有啊,我都好久没去过你家了。”

“…………”

沈絮心里残留的那点侥幸,彻底消失。

她盯着和周珩的聊天界面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所以说,那天给她买胃药、煮粥、还有打扫房间的人都是周珩?

怪不得。

怪不得第二天周珩会在公司楼下等她。

从周珩的视角,那天她主动给他发微信算是示弱,而他来了算是……

思及此,沈絮心脏猛地沉了沉。

现在想这些也没什么用了,不管他那天为什么来,到了现在那点旧情估计也消耗干净了。

难怪那天周珩会问她有没有什么话想跟他说,估计他现在肯定觉得自己又被她给耍了。

也罢。

虱子多了不痒,他们之间也不在乎再多一桩误会。

“絮絮?絮絮?”

听见曲清黎的声音,沈絮猛地回过神来:“我在呢黎黎。”

曲清黎:“你刚刚怎么了,怎么半天不说话?你喝醉那天我没去你家,发生什么了吗?”

“没有。”沈絮抿了抿唇:“我记错了,那天我醉得不轻,可能是做梦了吧,以为你去了。”

“嗐。”

曲清黎:“你那天喝点确实不少,下次可不能那么喝了!”

沈絮点头:“嗯,我知道了黎黎,我先不跟你说了,今天搬家有点累了,我去洗个澡睡了,明天还得上班。”

“嗯好,你去吧晚安。”

“晚安。”

放下手机,沈絮走进浴室里洗了个澡,回来本打算直接睡一觉,但躺下以后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絮突然掀开被子坐起来,拿起手机低头再一次点开周珩的聊天框,转账前她鬼使神差地点开那条两周前发的语音。

下一秒,女人口齿不清的醉话就从听筒里过分清晰地传了出来——

“宝贝,我胃好疼能不能帮我买个胃药,爱你~”

“…………”

羞耻!太羞耻了!

如果可以,她想尽快逃离这个星球。

她无法想象周珩听到这条语音会是什么表情……

不过最无法想象的,还是周珩居然真的给她买药了,还给她熬了粥……

想不出个所以然,沈絮决定不再折磨自己,低头给周珩转了六十二块钱过去,然后也不管周珩没有收钱有没有回复,就直接把手机静音反扣过去,蒙上被子睡觉。

与此同时,周珩刚从浴室里走出来,就听见桌上的手机响了一声。

他抬腿走过去拿起手机扫了

一眼,两周前半夜发过来的那条语音下面是一条转账消息。

什么都没说,只转了六十二块钱过来。

周珩气笑了。

他想要的是这六十二块钱吗?

他退出微信界面,随手把手机丢在床上。

行。

就这么耗着吧。

-

事实证明,就算是住在同一栋楼里,就算是不刻意约定,也没机会见面。

后面的几天,沈絮照常每天按时上下班,都没再碰上周珩。

仔细想想,她只知道周珩住在她楼上,但并不知道具体住在哪一层,而且她和周珩的工作性质不同,作息肯定也不同,一栋楼里这么多人,想碰面还真挺难的。

八月底,由于隔壁省台风的缘故临江市下了场大雨,沈絮淋了雨很不幸地感冒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休息日,沈絮本打算好好在家睡一觉养养病,昏昏沉沉睡了一整天,到了傍晚才被鼻子堵醒。

懒得换衣服,沈絮就睡衣外面套了件风衣直接下楼了。

俗话说一场秋雨一场寒,立秋刚过这场雨下来,整个天气都变得不一样了,温度连降了十几度。

猝不及防的降温,也让不少打工人赶上了这波流感,刚刚在电梯上沈絮就看见好几个带着口罩的人。

她下楼太急忘了戴,索性在药店买了一袋,连同感冒药一起带回来。

走出药店,沈絮被扑面而来的冷空气冻得瑟瑟发抖,她下意识拢了拢外套,早知道这么冷她就应该再多穿点。

这个点电梯里的人不多,到了20层以上电梯里的人几乎已经空了。

很快,电梯停在二十七层。

随着电梯门打开,沈絮动作顿了顿。

周珩黑衣衬衫立在电梯门外,脚下还牵着一直白色的博美。

两人对视两秒谁也没有出声,反倒是周珩脚底下的那只博美,见到沈絮突然撒欢儿似的朝着她脚下扑。

周珩的手臂被它拽着猛地往前了一下,见状,他皱着眉用力把正奔向沈絮的狗狗扥(den四声)了回来。

狗狗被脖子上的脖套一勒,不满地“嗷呜”了一声,随后重新趴回周珩脚下,可怜兮兮地看着电梯里的沈絮。

直到电梯快要关上,沈絮才不尴不尬地从里面走出来。

她刚快忘记那天语音的事,周珩就又出现在她面前,就像是要提醒她似的。

好歹人家昨天也给她付了钱,今年见了面装不认识也不合适,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犹豫半晌,沈絮突然想起刚刚在药店看见周珩还没收钱,她抿了抿唇道:“我昨天转给你的钱你怎么没收。”

许是见她憋了半天就憋出来这么一句,周珩轻笑了下,没什么情绪地“噢”了一声,“不好意思,我忘了。”

说着,他掏出手机:“现在收。”

与此同时,沈絮的手机响了一声。

她下意识看过去,果然

是周珩的收钱消息。

沈絮:“你不是住在楼上,怎么来这层了?”

周珩扬了扬手上的狗绳:“遛狗。”

“?”

沈絮:“遛狗在楼道里遛?”

周珩没什么情绪地回:“外面下雨了。”

“噢。”

说完,沈絮低头看了看周珩脚下那只一直望向她的狗狗,没忍住问了一句:“它是贝壳吗?”

周珩抬了抬眼,脸上总算有了点表情,他点了点头:“是。”

说着,他半蹲下身,解开束缚在贝壳身上的链子,下一秒它就撒着欢儿朝着沈絮飞奔过去。

沈絮鼻头一酸,蹲下抱住它,轻轻抚摸着:“没想到,你把它养得这么好。”

周珩没什么情绪地看了一眼,她放在脚边的感冒药,随即收回视线,不咸不淡地说:“总不能分手了就让它变成野狗。”

沈絮抚摸贝壳的手顿了顿。

这只博美是沈絮十七岁生日时,周珩送她的生日礼物。

起因是高三的某个下午,周珩送沈絮回家的时候,偶然路过一家宠物店,沈絮一眼被里面那只纯白色的博美吸引。

周珩当时就想买下来送她,只不过被她拦住了。

沈絮那会儿住在学校的寝室,又没有养小动物的惊艳,就算是买了也没有地方放,总不能拿回去让许沅琴帮她养。

本就是一时兴起,后来也就没再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