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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Chapter24(1 / 2)

Chapter24

埃里克迅速收起见到布兰度的惊讶。

由谁来调查沃德之死,对他而言没有区别。

他保持着冷漠古板的表情,谁说这样的人设不能主动提供凶杀案线索。

即便冷漠,但没有完全丧失人性,就不会对死了一个人完全视而不见。

“进来吧。”

埃里克将人迎进客房,带到卧室的窗户边。

“我的睡眠比较浅,半夜隐约听到街上的异常声响。先是重物砸地,随后又有跑步声,还有说话声。其他内容没听清楚,只听清一句男人说的‘闭嘴’,他用了法语。”

这是一套临街客房,所在的猫头鹰路与案发的东门外街相交。

埃里克指向窗户外,“我被吵醒,先看了时间,是04:23。起床开窗,又去看外面的情况。

路灯昏暗,我只远望到两团模糊背影在猫头鹰路的北侧尽头。然后,他们转弯了,消失在视野里。”

布兰度从窗户张望,在这个角度不可能看到案发位置,视野极限就是猫头鹰街的两侧。

剑桥镇的道路不似棋盘般横直竖平,而是随着剑河蜿蜒,歪歪斜斜。

猫头鹰街的北端尽头,有两棵苹果树挡住了从窗口张望的视线。

苹果树后方是斜出的杰克学院建筑物,它堵住去路。

凶犯逃到这个位置后,不得不转弯进入另一条路。

法勒队长也看了地形,再结合此前巴特提到法语男被撞后疑似将有毒药粉混入鸡饲料,这会已经信了冯·菲利伯特先生的话。

——因为沃德被害的时间与地点,同样出现了一个法语男。

法勒喜形于色。

他不认为这是巧合,而觉得先后法语男就是同一人,或者说是同一个团伙的。

眼下获知谋杀现场有两个可疑男人出没,更能解释沃德为什么会被一击毙命。

当时,十有八.九是沃德被一个罪犯吸引了注意力,没料到对方有同伙。

同伙给了沃德出其不意的背后一击,让他没有反抗就死了。

布兰度收回远望街角的目光,问:“冯·菲利伯特先生,谢谢您提供的宝贵线索。您还有其他发现吗?比如,有没有听到呼救声?”

埃里克:“没有。我被吵醒之后,没听到呼救声。在窗口站了一两分钟,等确定闹出噪音的两个男人没再跑来,我就回床继续睡觉。”

埃里克似叹息,“谁能想到今天在东门外街居然发现了沃德助教的尸体。早知如此,当时我应该多问几句,说不定来得及抢救沃德助教。”

法勒队长立刻劝慰,“这不是您的失误,您不用愧疚。沃德来不及呼救就死了,正常人也想不到那些动静竟然会是在剑桥镇发生了凶残的谋杀案。”

埃里克仿佛无奈地点头。

因为此刻除了无奈,作为正常人也别无他法。

“那就不打扰您了,我们先告辞。”

布兰度走出两米远,蓦然回头,仿佛友好热心地给了一个建议。

“恕我多言,外出旅行难免水土不服。睡眠浅的话,建议您以后可以选择不临街的客房。”

这句建议让时间似乎停了一拍,嗖一下点燃了某种紧绷气氛。

一瞬间,两人四目相接。

第一次,埃里克认认真真观察了布兰度。

他收回开门时的想法。沃德之死的调查员是谁,对他来说,区别甚大。

一句貌似热心的建议,似有一根尖针藏在棉花里,直刺向他的假面。

一个人性情冷漠古板,主动提供凶案线索,这个违和感能用人性未泯去解释。

一个人睡眠浅,容易被吵醒,偏偏还要住在临街的房间。这份违和感又作何解?

一个人,一个在凶案现场附近居住的人,倘若接二连三地生出违和感就会引来怀疑。

埃里克需要马上消除对方的怀疑。

以冯·菲利伯特先生表现出的古板性情,自然不会把陌生人的建议当做好话,而是顺理成章定义成一种指手画脚。

埃里克立刻轻蹙眉头,不掩不耐烦,就差直说要你多管闲事。

“哼!临街才有好风景,牺牲一些睡眠算什么。”

布兰度对此回答,不置可否。

她微笑着说,“您说得对,凡事有舍才有得。再见。”

客房门被关上。

布兰度与法勒走了。

屋内,紧绷气氛一散而空。

埃里克却没坐下。

他下意识走到窗边,想要确认导致气氛骤变的源头真正离去。

下一秒,又迅速转身离开窗台,稳稳地坐回起居室的沙发上。

没有作贼,不必心虚。他没有杀沃德,最多就是隐去了部分证词。

一如他所述,今天凌晨04:23,听到重物异响、跑步声与男人说话声。

法勒队长说正常人不会因此想到发生凶案,自然就不会继续深究。

埃里克很高兴,他脱离了正常人的范畴。

04:30,他披了一件斗篷,从二楼窗户走了捷径。爬窗而出,去声音发源地瞧了个究竟。

04:35,他发现躺在血泊中的汉克·沃德。当场确认了,沃德失去呼吸与心跳,人死了。

与此同时,瞧见一件有趣的事。

尸体右手食指沾着血,在鹅卵石高低不平的地面上,写了血字「达西」。

这是凶手写的?还是沃德写的?

假如是凶手写的,就是故布疑阵。

假如是沃德写的,他是在临死前还要诬陷达西吗?

或是做最后的挣扎?

生怕自己的身份微不足道,而要制造劲爆话题才能引起校方足够重视,为他找到真凶。

埃里克能够确定凶手不是达西,他听到的男人声线与达西不符。

别问为什么知道达西的声音。问(),就是不想回忆被疯狂公鸡用翅膀打脸的经历。

巧合㈣[()]㈣『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绝对是巧合。昨天下午,混乱的集市大战鸡群,他也在现场。

埃里克玩味地看着血字。

省事了,不必他多添一笔去借刀杀人。

或许,不该叫做借刀杀人。

制造话题让凶杀案被重视,让杀人犯尽快被调查人员抓住,这是伸张正义才对。

为什么希望凶杀案被迅速侦破?

因为凶案现场的一墙之隔,就是埃里克本次来到剑桥的目标地点——杰克学院图书馆。

两名杀人犯在这里杀害沃德,是有意伏击吗?

或是临时起意杀人灭口?起因是否与杰克学院相关?

埃里克不会放过一个疑点。

为了不让杰克学院之行出错,就要消除所有的不安定因素,否则他怎么可能主动提供破案的线索。

令人遗憾,两名杀人犯逃的速度倒是快。

凌晨,他检查了犯罪现场。

又在外寻觅了一个小时,没发现嫌疑人的踪迹。不然,他不介意亲自解决问题。

彼时,05:45,返回旅店。

不必他报案,按照时间计算,巡查队很快就会来这一带进行日常巡逻。

埃里克复盘今天黎明之前所做的一切,确定没有留下蛛丝马迹。

收回思绪,放松躺靠进沙发,不由念出一个人的姓名。

“布兰度·班纳特。”

今天起,他记住这个人了。

这个姓名,以宛如大提琴般的嗓音,以抑扬顿挫的语调被埃里克念起,却听不出任何真实情绪。

埃里克闭上了眼睛。遇上一个会怀疑证人说辞的临时调查员,是在意料之外。

他希望剑桥派人迅速抓住凶手,又不希望来人过于聪明搅乱一池秋水。人类真是矛盾,他也不能免俗。

*

旅店内。

布兰度与法勒没有立即离开。

所谓孤证不立,仅凭一人的证词,在可信度上要打折扣。何况,谁能保证所谓证人不会是犯案人?

布兰度希望找到第二、第三位旅客,从多个角度掌握线索,去佐证冯·菲利伯特先生提供线索的真实性。

一间间客房走访,收获甚微。旅店共有48位旅客,与19位员工。

六十七人之中,除去主动提供线索的冯·菲利伯特,只有一个小孩听到了可疑动静。

八岁的女孩随父母来剑桥镇玩。

说不清是几点钟起床去厕所,隐约听到窗外有奔跑声与模糊的说话声。

等她从厕所出来,声音就都停了。

因为很困,完全没想过开窗看看,她躺回床上又睡着了。

从女孩听到的这些声音来看,与冯·菲利伯特先生的描述一致。

不过,其他旅客与员工都没听见。

() 猫头鹰旅店夜间紧锁大门与后门。

前台,留有两位通宵值班的服务生。通常是趴着打盹,住客有事再把他们叫醒。

两名值夜人没有因为街上的动静醒来。

此次走访不能说毫无所获,但仍无法精准锁定罪犯。

好在有一个突破性的发现,确认凶杀案是团伙作案,而非单人犯罪。

目前已知有两名罪犯,他们使用法语,杀人后迅速逃离现场。

布兰度再去观察了案发现场。

由于尸体倒在鹅卵石的路上,很难提取足迹。

血字已经完全干涸,它被写得歪歪扭扭,笔画在不同石子上断断续续。

沿途没有发现血滴痕迹。凶器被带走时,很可能被凶手特意用布,包裹住了。

再进行沿街观察,杰克学院的围墙上也没有发现不明脚印。

“现在尚且不能肯定是否为冲动杀人,但能确定团伙作案后,至少有一个凶手没有过度惊慌。

他或他们不留痕迹地处理凶器。如果不是本身性格缜密,就是有犯罪经验。”

布兰度说着,提醒法勒,“谨防凶手铤而走险,让警员们提高防范。”

法勒队长:“我会让他们注意安全的。”

凶手杀了沃德,被追捕时说不定会出手伤人。

沃德被害案的性质恶劣,凶手被捕后几乎不可能免除死刑。这种情况下,必须谨防凶手为了逃走再多杀几个人。

从量刑来看,只杀沃德与多杀几个人都是被处死,最多是被处死的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