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秦笙穿着一身通体黑色的西服,身形颀长,“照顾好自己。”
“好,我会给你打电话的。”送走秦笙后,她打开冰箱,拿出来一盒冻干的鳕鱼,准备做份沙拉。
正午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入屋内,她放着音乐,只觉得悠闲自在,这栋别墅在夏城,是秦笙出资替她买下的。
她今年23岁,是沐川大学英语系的研究生,两年前,她在秦笙的南方集团做外贸翻译,对方对她一见钟情,随后沦陷至今。
洛宁生了一副好皮相,顶着祸水的名号到了大学,家里没有钱资助她继续读研,更何况沐川大学作为首都龙城的贵族学校,也没有奖学金一说。
本科的时候,她尚可凭借这副美貌兼职模特贴补家用,外语专业隶属沐川大学的王牌专业,申请研究生之际,望着六位数的学费,她傻了眼。
幸好,秦笙及时出现,不但承担下所有学杂费,就连夏城的这栋别墅,也落上了她的名字,洛宁爱漂亮,但以前总是穿便宜衣服,最期待的就是走秀之后,各大品牌可以送她新款试穿。
遇见秦笙后,她满柜的棉布衣服变成了珠光宝气的粗花呢外套,带着光泽的丝绸长裙,还有各种读不出名字的设计师品牌,秦笙每出差一次,回来都是一掷千金,尽全力宠爱她。
身为南方集团的CEO,秦笙旗下的产业从金融投资到影视制作,遇见洛宁的当年,他27岁,刚好与林念初结婚一年。
洛宁知道商业联姻对这种家族的重要性,也明白他的无奈,林念初是国内最大家电集团——国立家电公司的千金,两人因为利益捆绑在一起,有名无实,秦笙执拗,不愿染指她。
21岁那年,洛宁将第一次给了他,她还记得灯影重重下,秦笙看她的眼神有些凛冽。
“宁宁。”他说,“我一定会对你好。”
他确实也做到了,他不把她放在首都龙城,原因便是怕林念初找到她,若得空闲,秦笙便马不停蹄地往她的住处赶,而洛宁也做出一副温顺乖巧的模样。
她并非对秦笙毫无感情,只是当对方暗中将她送上高位之时,她心里明白,自己拥有的一切,前面都挂上了秦笙的名号。
她就好像秦笙养的一只金丝雀,如果他抽身离开,自己会在须臾间一无所有。
洛宁隐忍许久,她清楚自己不喜欢委身于人,在最终理想达成前,暂且按兵不动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