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试。”温谨接过吉他,低头随意拨弄了几个音符。
暖黄的灯光打在温谨白皙无暇的脸上,映得他的轮廓格外温柔,两人的距离挨得很近,李歌侧身斜坐,稍一垂眸便能清楚地看见温谨纤长的睫毛,如同蝶羽一般,轻轻颤动。
顿了顿,温谨好似想起了什么,忽然偏头看向李歌,柔声问道:“你知道我第一次听到你弹吉他是什么时候吗?”
李歌毫无防备地与温谨对视,怔了一下,脱口问道:“什么?”
话音刚落,随即反应过来,温谨第一次听他弹吉他应该是在高一的元旦晚会,那时候他们还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并不熟悉。
李歌咪了咪眼,努力在脑海中搜索回忆,高一那年的元旦晚会,他弹唱的歌曲应该是……
“夜空中最亮的星?”
温谨垂眸浅笑,摇了摇头,“是一首……只听前奏,就能令人心动的歌曲。”
温谨的声音又轻又软,还带着些许眷恋,像是回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
李歌:“……?”
然而李歌却是更加疑惑了,高一元旦晚会之前,他连温谨的名字和人都对不上号,两人恐怕连话都没有说过,他又怎么会在温谨面前弹吉他?
而且什么叫做只听前奏就能令人心动的歌曲?
这么牛逼的话,那学会了去泡妹子岂不是无敌?
李歌满脸都写着问号,正欲开口,就听到一段熟悉动人的悠扬琴声响起。
李歌瞬间怔住了,想要说的话也被冻结在了嘴边。
——温谨没有说错,这确实是一首只听前奏就能令人心动的歌曲,温谨弹奏的每个重音符都像是能牵动他的心跳般,一阵悸动。
——周杰伦的《晴天》。
前奏一响起,李歌仿佛就回到了那时年少,蓝天白云,故事里路边的小黄花,和操场上挥洒着热血汗水的青春少年。
温谨只弹了一小段,前奏快结束的时候,便以变调收尾,手法熟练,完全不像是他自己口中所说的“好久没碰过了”。
听完,李歌鼓了鼓掌,惊叹道:“挺厉害的呀,你太谦虚了,这也能叫不会的?”
“也就练过这几首……”温谨温柔地抚摸着琴身,低低回道,“而且确实是很久没碰过了,可能是因为以前练这首歌的次数太多了,形成了肌肉记忆,怎么都不会忘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