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斜阳,晚霞柔和的光芒,映在师弟的脸上。
光线深深浅浅。赵云只觉得,世上再盛的奇景,也无法令他从师弟的脸上挪开。
见赵云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一时之间,凌寒心头也忽地升起某种别样的情绪。
他清咳一声,感到几分赧然,偏过头去不再看赵云。
赵云这才回过神,也别扭地偏头,将视线放到不远处的潮水上。
又过了片刻,他又想起师弟方才所说的话,回答道:“好。”
二人身后的糜芳:“?”
是自己的错觉么?怎么感觉殿下与赵将军之间,好像有一种微妙的气氛。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凌统的年纪略有修改。
咳,这章其实只能算是一个剧情的过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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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回到客栈之后,赵云与糜芳对凌寒叙说了先前发生的事情。
凌寒陷入了沉思。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针对的显然是严重的行为。
比如土地兼并,又比如害死了人。
像那个名为简秋的少年,父亲是钱塘县令,那么他在钱塘县耀武扬威,做一些范围之内的事情,好像确实不能拿他怎么样。
简秋报上姓名之后,周围的百姓自觉地让了位置——在他们看来,这是理所应当的。
换而言之,这种耀武扬威的行为,虽然在凌寒这个现代人看来仍然过分,但它实在不会对官府的统治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以维护朝廷统治之名行维护人权之实的凌寒,就不能对简秋做出任何名正言顺的处罚。
简秋并不是个歹毒的人,所以并没有对钱塘江旁的百姓造成实质上的伤害。
但其他人就不一定了。
不要你的性命,不抢你的土地,仍然有很多方法可以折磨你。
凌寒心知肚明,即使现代社会,阳光之下仍然存在着阴影。
在封建时代,给予百姓们百分之百的保护是不可能的。
但他觉得,自己应该尽可能地再为他们做点什么。
或许,自己可以引入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变革版。
以今日下午的简秋为例。
其一,若是因简秋的坐骑不慎落水的百姓,溺亡于水中,那么简秋便算是过失致人死亡。
其二,若是简秋鞭笞不肯退让的百姓,随后这名百姓不堪受辱,投湖而亡,那么简秋也算是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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