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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组送的花不知道是谁买的,主花是金粉相间的玫瑰,搭配着香水百合和几支尤加利叶,宛如情人节的礼物。

鲜花配少年,多青春啊,似乎连空气都变得温暖了起来。

春天快到了吧。

刘旺同城下单了一个花瓶,把宗继收到的花插好,希望它们能多开两天。

结束《夜色》的拍摄,宗继就要正式开始考虑签经纪公司的事了。

目前一共有六家经纪公司给他发来了签约意向,宗继拿了个本子,挨个写下经纪公司的名字和他们给出的条件。

去掉徐导告诉他那两家风评不太好的,再去掉两家条件一般的。

宗继把视线停留在最后两家公司的名字上。

薪火传媒有限公司,虽然比不得风夏、天娱和南光这三家金字塔顶尖的公司,但在圈内仍属于比较有名的,能排的上第二梯队。

另一个名为造梦娱乐有限公司,在圈内不太知名,但给出的条件是六家里最丰厚的。

薪火传媒给出的条件是签六年,六年内宗继所有的大小事务都由公司负责,前三年收入四六分成,宗继四,公司六,后三年六、四分成。

造梦娱乐则是签五年,同样是负责五年内宗继所有的事物,并且分成全为六、四,宗继六,公司四。

粗略一看似乎造梦娱乐的诚意要更高一些。

上面还写了许多其他的约定事项,比如公司一年至少要为宗继接多少部戏,其中角色戏份又是如何,还有违约的处理方式。

宗继和刘旺都看得脑袋发晕,合同太过复杂,有很多地方他们根本看不懂。

但正是因为看不懂,他们反而必须更加慎重,这可是关系人生的大事。

宗继打电话给徐导求助,听他说完,徐导皱了皱眉:“这两个公司给你的都是全约啊。”

在看合同之前,宗继也跟刘旺查了一下艺人合约的相关资料,明白全约和部分约和代理约的区别。

笼统概括一下,全约就是公司负责找资源,安排宗继演什么就演什么。优点是宗继不用自己去找什么试镜机会,如果公司愿意培养他,他将不用再为机会发愁。

但同样缺点更明显,宗继将会失去很多自由甚至陷入被动。

部分约则没有如此多的的限制,若公司影视资源有限,宗继自己接戏也不是不行。

至于代理约,那基本都是大牌艺人才能签的,宗继跟刘旺想都没想过。

宗继更倾向于部分约,当然如果条件好的全约也可以。

合同的事一句两句说不清,徐导想了一下:“我给你介绍一个人吧,他是专门负责处理艺人合约的律师,我让他帮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