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忻会认识朗巧,是因为朗巧的导师、曾住在云城时就认识的于老师。
他以前很喜欢音乐,从小学钢琴,也会吉他和小提琴,没出事之前,他的兴致很浓的时候,他可以自学很多乐器,且每一个他想学的乐器,都能很快就掌握技巧。
他热爱音乐,也觉得自己天生就应该和音乐作陪。
这辈子不奢求什么家庭幸福,至少音乐给他的反馈是最直接纯粹的,就够了。
他以前写过不少歌,没经过系统学习,写出来的旋律节奏自有他的风格。
当时于老师就住在隔壁,他经常会把自己写的歌拿去给于老师看,得到的或许是于老师的夸奖、或许是一些不和谐地方的修改意见。
不管是什么,他都非常高兴,聊什么话题都是开心愉快的。
于老师调去都城音乐学院当老师没多久,他们家也出了变故。
没心情,也没机会再写歌。
直到读大学,他才又开始写歌,开始用音乐抒发情感。
于老师就是在那个时候介绍自己的学生朗巧给他认识的。
当时是怎么说的来着?
哦。
“小程啊,这是我学生,这一届作曲系我可就带了这么一个,是个有才能的孩子,你们俩有什么可以多交流交流,你们年轻人肯定更懂年轻人。”
都大和都音的学校离得很近,程忻有段时间经常和朗巧见面,交流爱好,聊聊想法。
于老师都觉得不错的学生,一定有他的才能。
接触下来,程忻也的确觉得朗巧是可以成为交流爱好的朋友,健谈博学多才。
他没什么多余的心思,也一直都觉得如果能让他喜欢信任,他绝对不会对对方怀疑。
以至于朗巧轻而易举就拿走了他的成果。
他可以作为同好,对他们共同的爱好进行任何方式的交流。
可这样偷走他的心血,还说什么他反正有钱,不打算入这一行,不应该在乎这些,不应该这么小气不懂分享,真的很无耻!
真的,太无耻了!
也真的很想不通,曾经被于老师都认可的有才能有天赋的学生,怎么会变成这样。
听见大门打开的声音,程忻赶紧回神,粗鲁的抹掉眼泪,快速洗澡。
许云锦要是看见他哭,肯定又要说他了,他不想让许云锦担心。
在浴室里磨蹭了很久。
久到许云锦都喂了橙子第三餐,甚至橙子都已经睡着了,程忻才出来。
眼睛鼻头都是红红的,一看就知道在浴室里哭过一次。
许云锦皱了下眉。
程忻瞥见,几乎立刻就想解释,嘴唇才刚张开,就被许云锦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