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的,安总,放弃吧。”
一位金发碧眼的女人劝说道,她正是安氏集团在西方国家的法律顾问,这次的案件更是全程参与。
“就算上诉,结果也是一样的。”
“归根究底,她有个厉害的儿L子。”
“鲁什修出版社的主编以凡森的名头在为这件事奔走,虽然他们说什么只想要一个正义,但是在很多人看来,凡森既然已经做了,那自然是想帮助他的母亲脱罪。就算他们母子关系不好,以前有矛盾,可华国人向来都是最看重血缘关系的,凡森这次仍然愿意替他的母亲出头,就是最好的证明。”
“何况他们也知道这桩案子的实质是怎么回事,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乐得送给凡森一个人情。”
“若是上诉,在开庭之前,您还需要继续投入大量资金,对方却不需要。更何况,即使真的拼真金白银,您所能调动的现金流,恐怕也比不上凡森。”
安云承无言以对。
“为什么?他不过是个作家而已。”
安云承真的无法理解:“就算很有名,真的值得法官,值得陪审团,在真金白银面前无动于衷,在我们安氏集团的人情和他的人情之间,选择他的人情吗?”
外国律师道:“这可不是一般有名的作家,而是上得许多顶级政商人士青睐,下拥无数民众书粉的大作家,一部《异相》系列打破全世界各种记录,人气难以估量。这个案子是在D国审判的,而D国现任元首就曾在社交媒体上推荐过凡森的书。您觉得,法官判决时,会不会考虑这个因素?”
“更重要的是,在西方世界收获如此巨大的凡森,他竟然是个华国人,并且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华国青年。无论怎么看,都是前途无限,日后不知道究竟能达到怎样高度的人。”
安云承再次沉默了。
所以,这桩案子上没办法了是吗?
父亲那边,初审被法官认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判处无期徒刑。虽说已经上诉,但恐怕凶多吉少。
自己之后该如何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