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房子不是早就送给你了吗?”言默在琼仁眼前晃晃手,“琼仁。”
琼仁用了很长时间,才从房产证上把眼睛挪开。
作为一个合格的穷人,琼仁根本不知道这样的房子究竟值多少钱,但怎么想都要上亿。
这么贵的东西居然说送就送……
他本人都不知道这件事,产权证是怎么办下来的?莫非走的地府渠道?
言默继续说:“你不是很想养红莲吗?”
说到这儿,言默白皙的脸上泛起淡红,他微微垂眸:“其实……红莲也想被你养。你搬过去之后,就有地方养他。”
琼仁的确很想养红莲,不过那是在闻到莲花身上居然是薄荷草莓味之前的事情了。
而且……
红莲不就是言默吗?所以……
言默想被他养?
这个爱好,未免有那么一丢丢特殊了吧。
还是说这是种族天性,比如狗狗天生爱主人,红莲天生想被人养,那龙人喜欢什么呢?
阎王可是有七个化身,要是每个都有种族天性,爱好这么多,他忙得过来吗?
琼仁看言默的目光一时间有些微妙。
但也立刻在心里下了决心。
“那、那就没有办法了,”琼仁莫名有点结巴,他还是很想满足邻居的心愿的,虽然邻居的心愿有点奇怪,“房子不用送我,那么漂亮的地方,能让我住进去,我就很开心了。”
其实搬家也挺好。
自从他和言默在《灵异101》上露脸后,楼下蹲点的闲杂人等明显变多了。
很多人都想围观住在普通小区的土豪和当红明星的爱情故事。
这个小区的安保的确差了一点。不适合现在的他。经纪人也在劝他换房子。
虽然经纪人劝的时候,他立刻就拒绝了。但他绝对不是舍不得邻居的意思。也没有邻居一提议同居就很开心地答应的意思。
只不过是作为一个终将会进入地府的普通公民,想为阎王的个神爱好,做出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罢了。
“那我现在就让搬家公司过来。”言默不急着让琼仁接受房子,先让人住进去,其他的慢慢说。
琼仁:“这么快?”
言默:“要是你没空,我来搬就好。”
“啊,不是,”这也太快了吧!到底有多想被人养啊,这真的是红莲而不是狗狗吗?“那就今天吧。我最近都很忙,也就今天没事。”
琼仁是个很干脆的人,他说了搬家,就立刻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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