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警察摇头,板脸让他们滚回队伍里去,自言自语:“奥迪尔,我好像听吉米说过这名字,好像是敲架子鼓的?”
“是乐队主唱加吉他手,上过奥莱普深夜秀,女人们都爱他。“
另一名警察耸耸肩:“好吧,我也喜欢,这子唱歌真不错。”
中年警察:“他得绝症?”
“谁知呢,当时乐队快解散传言满天飞,看来该不是什么大事——嘿,不要逆人群走,出口通那边!”
警察大声呵斥赶过去,要把那个好像食死徒狂粉般披斗篷的逆行男人拦住,但很快他就回来,神情古怪,做贼似的左右顾,激动跟中年警察低声耳语:“老兄,真人,是真人!你一定不敢相信我刚才看到谁,是奥迪尔!”
“你眼花吧,前面演唱会都开始,主唱怎么可能这里。”
中年警察不信:“说,他要出这里不怕被粉丝撕碎?”
年轻警察急切:“是真的奥迪尔,一定是他,我不会认错!”
中年警察无所谓的摇头:“好吧好吧,那么,你找他要签名吗?”
年轻警察顿时愣住:“我,见鬼的,上帝啊,我忘……”
披披风的青年一路远离拥挤人群,他走的极快,袍角翻飞,如果有人细看就能发雨水落到这披风上就会被自然弹开,完全无法浸湿渗透进去。
他一直走到停车场深处,坐进那辆加版黑『色』凯迪拉克后座,平躺下来,闭上双眼。
下一刻,青年的身影出一处美式复古乡村酒吧里,这酒吧非常大,几乎堪比半个足球场,酒吧方墙壁上挂各种狼的头颅。这的桌椅皆是订制的,比常型号都要更宽大,十几个客人酒吧中闲聊喝酒,青年出时所有人都望向他。
不,他们不是人,全都是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