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乐萱穿着旗袍,直接去了楼上书房。
敲了敲门,听见‘请进’,她推门走了进去。
进门就大大方方的询问:“哈哈哈!我是第一次穿旗袍!好看吗?”
沈易斜倚在窗边,手里捏着支高脚杯,半杯琥珀色的液体。
这是她第一次猜错了,易大美人没看书,也没伏案工作,而是在喝闷酒。
沈易回头看向进来的人儿,身材纤细婀娜,肤如凝脂,明眸皓齿,真是个集所有美好于一身的小妖精。
哎!酒不醉人,人醉人。
他骤然眯起了眼,眸色一片幽沉。
但他还没来得及夸赞一句‘很美’,小妖精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一脸严肃,唠唠叨叨的朝他走来。
“你晚餐的时候跟二舅喝了不少酒了!记得你以前不怎么喝酒的啊!怎么变成瘾君子了?伊兰苑家规第五条,不可抽烟喝酒!你还没住过去就已经犯毛病了!”
‘家规’二字,让沈易眸色又幽沉了几分。
他暗暗深吸气,小妖精,大晚上的,你穿这么美,像个妻子一样说这些话,是在挑战我的自控能力你知道吗?
不,小妖精只是在一本正经的阐述问题。
她摆着一张可爱的严肃脸,走到他跟前,伸手就没收了他的酒,还理直气壮的丢给他一番歪理。
“我不能喝酒!你也不能多喝!伤身体!”
沈易垂眸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樱桃小口。
他咽了咽干涩的嗓子,牛头不对马嘴的就是一句邀请:“我的公主殿下,能请你跳支舞吗?”
一听这话,沈乐萱酒杯还没搁下,很没出息的连忙点头,笑眯眯的说:“好呀!”
这世上没有人不辛苦,只有人不喊疼,任何时候都有两个以上的选择,然而最终的选择就只有那么一个,也许这世上唯物的时候太多,轮到爱,唯心一次,可好?
他拿回她手里的酒杯,随手搁在了窗台上,然后绅士的朝着她伸出左手。
在她毫不设防的把小手交给他之前,他耍了个小心机,脱了室内软拖,光着一双修长匀称的脚。
果然,单纯可爱的小憨包有一样学一样,也立马踢掉了鞋,光着一双洁白小巧的脚丫踩在地上。
她十个脚趾头像刑满释放似的撒欢的抠着地板,冲着他笑出了甜甜的小酒窝,理直气壮的说:“你不穿鞋!我也不想穿!反正是夏天!”
沈易唇角隐去一抹得逞的浅笑,故意皱着眉头,严肃的说:“我是男人,体质好。”
闻言,她顿时来了小情绪,抬手戳戳他的胸膛,语气有点气呼呼了:“你这是歪理!男人难道不是肉身?是铁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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