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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名字在十年前曾经红极一时。如果说整个星球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地,数千万年荒芜不见青绿,他是雪地冰层里凿出的玫瑰,是史诗里英雄洒下的鲜血,鲜艳得近乎冷酷。

他的演唱会千金难求,多少名流捧着昂贵的入场券只为与他相会一面,然而他却跑到维也纳港最贫穷混乱的地方抱着吉他唱情歌。

他已经死了七年了,仍旧是许多人一场沉湎不愿醒来的美梦。

全世界失去了系统,联系不上时空局,只能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他的任务似乎已经结束,尽管他尚不知道何去何从。

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租个宿处,找到工作,在这个地方生活下去。

就在这时,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突然从人群里走出来,拉着他的手臂,喊道:“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快跟我走,人家都等了半天了。”

全世界眉头拧了起来,他转过头,在前面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五官,丹凤眼,高鼻梁,玉石的皎白。毫无疑问,这是一张得天独厚的脸,和他从前本体的面容十分相像。他不认识眼前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还在絮絮叨叨:“你小子真是祖上冒青烟,有这么一张跟全世相似□□十的脸,DS公司立马就要签你。DS你知道吧?全世死前的公司,这么多年了,因为全世死时在他们旗下,如今已经是亚洲第一娱乐公司了。”

全世界听到这里,突然停住了脚步,中年男人没有注意到他的目光从惊讶变得冷淡。

他跟着到了DS的总部,负责他的是以前负责全世的经纪人,中年男人拿了一张卡,笑呵呵地离开。

“你好,我姓李,以后就是你的经纪人。”李经纪人伸出手,大大方方地和全世界握手。

他们一起走进DS大楼,满楼张贴着与全世界十分相似的青年的照片和画报,几乎成了DS的企业标志。

“公司对你的情况已经了解过了,你不会唱歌,这一点没关系,”李经纪人说,“你应该知道我们只要你模仿全世,当一个不甚完美的代替品。他会游泳,喜欢弹吉他,喜欢怀亚特和琼森的情诗,他……”

“喜欢在凌晨三点站在城市顶端看村落的烟花,没有朋友也没有爱人,写情歌喜欢表白整个世界,时差紊乱昼夜颠倒。”全世界说。

李经纪人挑眉:“我差点忘了,没有人不是他的粉丝。既然你这么了解他,后面的工作就好做了。”

为了给纽约的一只流浪狗过莫须有的生日,从三天三夜的工作里脱身就踏上了飞机,赶上了大雨坚持去点蜡烛,发烧了一天多。

模仿?继续那样的生活吗?然后高台失声,死后再被人怀念?

大众不正喜欢重复着这个过程。亲手造神再将他禁锢在光影屏幕里,在数万万人和他合唱时欣赏他痛苦流泪,逼到绝路再惊讶他的精神紧绷,憎恨他声讨他最后怀念他。他正是被打碎得最漂亮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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