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停车!”嘶哑着声音唤得又快又急,看见元贞唇边一闪而逝的酒窝,他摆了摆手。
车子停住了,明雪霁跌跌撞撞跳下,身后传来元贞的语声:“想要簪子,就来找我。”
低沉,蛊惑,像无底的漩涡,卷着吸着,只要拖她进去。明雪霁不敢听,不敢停,咬着牙拼命往前跑,终于一脚踏进了院门。
“雪娘啊,”张氏满脸是笑地迎了出来,“等你老半天了,快跟我来,有喜事,天大的喜事!”
明雪霁被她拖着往屋里走,那个瓷盒还扣在手里,脑子里乱哄哄的,只是盘旋着那句话: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想不想知道。
想不想。
当,帘子落下,明雪霁猛地回过神来,她被张氏带到了正房,从门后到墙角,满满当当全都堆满了东西,吃的喝的,绸缎布匹,茶叶药材,张氏满面红光:“都是你爹送来的,你们家可真是阔气!”
明雪霁抬眼,对上她欢喜得眯成了一条线的眼睛:“明家?”
“对,对,你娘家,”张氏笑着,拣出来一疋缎子往她怀里塞,“这一疋你拿着,回头做件衣裳,可怜见的,两三年里都没见你穿过一件新衣裳。”
缎子抱在怀里,滑,凉,带着丝织物独有的气味,明雪霁想起很小的时候跟母亲去绸缎铺里盘账,那里,都是这种气味。垂下眼皮:“明家想要什么?”
她是知道的,想要她腾出位置,让明素心和计延宗成亲。
“哎,要不说是天大的喜事呢,你娘家想要亲上加亲呢!”张氏还在笑,“你爹说之前定好的婚事就是你妹妹跟延宗,前几年耽搁了,如今补回来,过两天就给你妹妹和延宗操办婚事!”
明雪霁看着她:“娘答应了?”
“我嘛。”张氏转开脸不肯看她,“这是好事呀,亲上加亲,你们是亲姊妹,肯定比别人处得好,再说你又没个孩子,将来你妹妹生了,那不比不相干的人强?”
孩子。本以为不会再难过,此时心里却像针扎一样。孩子。昨天张氏说起孩子,还是可怜她,这么快,就改了口了。明家送来这么多东西,应该还送了钱吧,张氏最爱财,她那个父亲真的是做生意的好手,永远能精确找到别人的软肋。“相公怎么说?”
“他还不知道呢,是你爹打发人先跟我商议的。”张氏转过脸,再开口时,带了几分理直气壮,“不过雪娘啊,你也别怕,这几年你吃的苦受的罪娘都看在眼里,娘不会亏待你的。你爹说休了你,让你妹妹当正头娘子,我没答应。我说雪娘是个孝顺孩子,平常吃的喝的都尽着我,把我当亲娘一样,就算她生不出孩子,那也不至于休了!这事我做主了,以后你妹妹做正房,你做偏房,你放心,娘心里是向着你的,娘绝不会让你吃亏!”
把我当亲娘一样。她的确,是把张氏当成了亲娘。
冬天冷,家里穷舍不得烧热水灌汤婆子,她每晚先把被窝暖热了,再服侍张氏睡觉。夏天里蚊虫叮咬,她上山采艾草摘苍耳,去河里捞浮萍,晒干碾碎给张氏做驱蚊药。三年里她没做过一件新衣,但每年就算去当去卖,也会给张氏做一件。前年张氏生了重病没钱请医,是她剪掉一头乌油油的长头发,卖了钱给张氏请大夫。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道理她是懂的。顶着一头盘不起来的短发,她受了许多嘲笑讥讽,可她从来没有怨过,她是真心,把张氏当娘。
最初是怜张氏寡居贫寒,愧疚他们的到来让张氏日子更难过。后来是因为蒋氏责骂她的时候,张氏会帮她说话,她累到不行时,张氏会帮她搭把手。三年了,张氏赚她的东西让她背黑锅,她从来不曾计较。她从小没娘,总还抱着一点天真,觉得真心相待,婆婆也能成为亲娘。
错了。全都错了。她可真蠢。
慢慢放下缎子:“我回去了。”
张氏看出她神色不对,一把拉住:“雪娘啊,你该不会心里还转不过来这个弯吧?这也太不应该了,你爹说了,这婚事本来就是你妹妹的……”
“胡说!”门外突然传来一声骂,“亲事早就完了,明家休想把什么脏的臭的都往我家里塞!”
明雪霁抬眼,看见蒋氏走进来,她手里提着几个包袱,啪一声摔到地上:“拿这些玩意儿就想收买我?做梦!”
包袱散了,里面的绸缎、药材、首饰洒了一地,明雪霁认出来了,都是明家铺子里的东西,跟张氏房里的一样。明睿做事果然周密,给两边都备了同样的厚礼。
“弄来一个丧门星还不够,还想再弄来一个?”蒋氏冷冷看她,“回去告诉你爹,只要我还剩一口气在,明家女就休想进我计家的门!”
“哎哟,这话说的,”张氏眼看着一地好东西到处乱滚,心疼得连忙蹲在地上去捡,“从来只听说婚姻大事父母做主,没听说连隔房的伯娘也要做主的。”
“你!”蒋氏被她噎得一阵气急,“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张氏捡起一对金耳坠子塞进怀里,“我才是延宗的娘,延宗的婚事我说了算。”
“你!”蒋氏气极了,胸脯一起一伏,“你明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张氏又捡起一包人参,“要不然你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
明雪霁低着头,默默离开。
身后高高低低,蒋氏和张氏还在吵,但都跟她没有关系了。
从今往后,她再不会那么傻,把不相干的人,当成亲娘孝敬。
太阳冷冷地晒在头顶,中午了,往常这个时候,她该去做饭的,不过现在,她不想做。
整整三年,她累了。
走出正院,穿过中庭,走去她住的跨院。院里静悄悄的,计延宗还没有回来,今日是诗会,那么多贵家公子,又有光彩夺目的明素心陪在他身边,他不会着急回来的。
明雪霁进了房,打开箱笼,开始收拾衣服。
总共也没有几件,都是三年前她被赶出明家时带着的,破了烂了,颜色褪尽,袖口领口也磨得花了,去年想送去当铺给计延宗凑路费,当铺都不肯收。
明雪霁一件件叠好,拿起角落里的首饰盒。
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她仅有的首饰都戴在头上了,今天回娘家,她不能给计延宗丢脸,得打扮得好点。
取下耳朵上的琉璃坠子,摘下发髻上的琉璃簪,放进首饰盒里。
从前这盒子里还是有些东西的,母亲留下的金银簪环,宝石插戴,珍珠玛瑙。这三年里一次次进当铺,活当改死当,或者直接卖掉,一件两件,全都没了。尤其是母亲临死时,从手上摘下来给她的,那枚红宝石戒指。
赤金的戒圈,拇指大小、干净通透的红宝石,四周镶着一圈小珍珠,那是她最贵重的首饰,也是母亲留给她最后一件念想,她再苦再难,都没舍得卖,直到计延宗参加乡试的时候。
一共三场,九天六夜,要进京要住店要吃饭,秋天已经冷了,还要置办厚点的衣服,家里实在没钱。她哭了一整夜,天明时,到底把那个戒指拿去卖了。
她所有的一切,都没了。变成一家几口吃的用的,变成计延宗的功名前程。如今她孤零零的,只剩下一块丑陋的疤,在原来戴戒指的无名指上。
明雪霁合上首饰盒,与旧衣服一起塞进包袱,拿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