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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4节(1 / 2)

好不容易等到饭吃完了以后,胡若弗准备去江平之的房间,帮他收拾一下房间,却发现他的房间早就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被褥也铺的很整齐。

就房间的整洁和毫无湿气的迹象来看,很显然,这间屋子不是今天就收拾好的,应该提前两三天就开始收拾了。

而不管是她,还是赵蕙兰他们都是今天才知道江平之会回来,那么很明显,做这一切的都是江平之的父亲江堰起。

江堰起应该早就知道江平之负伤,并且会住回家里,所以早就让人打扫了房间,真要是这么看,恐怕酒连江堰起今天回来都不是偶然,而是特意回来的,毕竟他原先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能见到人。

其实江堰起还是十分关心这个儿子的,但是想到父子俩冰冷的关系,还有心结,胡若弗不免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和好。

可惜,只要这份心结不解,不管做了什么,有多少人劝说,最终都是无济于事。

一直到了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激动得一晚上都辗转反侧的明宛,猛然从床上坐起,她看起来精神得很,毫无困顿,压根不像是刚睡醒的模样。

她把被子铺得整齐一些,然后就跳下床,穿上鞋子,拿起桌上的面盆想要去洗漱。

这时候都没几个人起来,白日里常常能看见的往来的秘书们也不在,难得有几分破晓的寂静和安宁。

李明宛很快就洗漱完了,她又跑回房间换了套衣服,是胡若弗帮她买的小裙子,米白色的纯棉布料,后面还有蝴蝶结,配上纯白色的袜子和黑色小皮鞋,看起来很大方,又洋气。

她没有等胡若弗或者梅华来帮自己梳头发,自己对着镜子就开始扎辫子,或许是因为用着小孩子的手,所以辫子扎的不是很好看,有些松松散散的,但越是这样,越是显得头发蓬松。

按照明宛那个时代的审美来说,其实挺好看的,但如果依照这个时代一丝不苟的发型来看,她很有可能被误会昨天绑的头发,今天还没拆……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明宛的好心情,她帮自己绑好头发以后,也没有去敲江平之的门,而是兴冲冲的跑到院子里,看起了院子里栽种的花。

这样的明宛其实是很少见的,她几乎没有表现出过这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面。倒不是说她之前不好,而是以前总有些沉默,也很安静,她甚至可以在原地坐上一整天,不哭不闹,完全不像一个小孩,也没有生气。

在之前,她可能乖巧的像是幅活灵活现的花草画卷,但却是静的,而现在,则像是像是现实生活中会颤动,会随着风和雨水摇曳的漂亮小花,自由自在的生长,向望着茁壮的未来。

随着鸡鸣声,天光开始大亮,陆续有人出现。

他们惊讶的发现,明宛坐在一簇簇盛开的鲜花旁边,而她笑得比鲜花更灿烂,会主动和路过的人打招呼。明宛的转变让他们都有些讶异,但还是打回招呼。

江平之是不习惯睡懒觉的,即便是在手上的情况下,也起的很早,所以他很快就发现了明宛。但他并不知道明宛先前的作息,只以为是刚好遇见,所以当明宛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也欣然回应。

然后就去洗漱了。

等到他穿戴整齐的离开房间时,瞥见明宛还在先前那处,他猜到明宛应该还没有上学,就回去拿了几本书出来,他把书放在了凉亭的桌子上,然后和明宛打招呼,示意她过来。

李明宛原本就只是在原地等着,她不用上学,一整天需要做的事情其实很少,大部分是在打发时间,所以在江平之的招呼下,她迈着愉快的步子走进凉亭,然后就看清凉亭的石桌上摆放的书是什么。

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几本书。

江平之看到明宛已经注意到了桌子上的书,就顺势解释起来,“我看你还没有去上学,虽然过会儿要陪我去医院换药,但是中间还有许多的时间,不如试着读会儿书,横竖之后上学都是要学的,先温习起来,到了上学的时候也会更轻松一些。”

明宛万万没想到,在这个间隙竟然还要开始学习,她也不是厌学,就是自己实际上是认字的,如果在学校里跟着一群同学学习,那么看着其他人学习的程度,表现的差不多也就可以,可是现在这样,单独跟着江平之学习,没有哥参考对象,明宛就怕自己表现的太好了。

不过,既然是江平之提出来的,又很有道理,明宛是肯定不会拒绝的。

她心一横,上下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好!”

江平之闻言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拿过桌上的三字经,就开始教明宛。

他把书摊开,他读一句,明宛跟一句。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

……

一直教到大家都差不多起来了,江平之带着明宛去吃过早饭。

然后在昨天和江平之一起回来的小兵的陪同下,带着明宛踏上了去医院换药的路。

明宛出门到底还是有限,虽然昨天刚出来过一次,可是看着外面仍旧觉得很新鲜,尤其是旁边又江平之陪着,心情就愈发开朗起来。

她看到街边有一个正在画糖人的老大爷,仍不住多看了两眼,江平之猜到她的心思,主动停了下来,让明宛挑选一个。

而在明宛看着画的极为精美的唐人们,有些挑花了眼的时候,听到旁边过路的人吵架。

一个妇人不知道在骂她的女儿还是侄女,“李招娣,你嘴怎么这么馋?我给你吃饱饭还不够,你还敢跟我要零嘴?你怎么不找你那通奸乱|伦,不知廉耻的娘要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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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李招娣这个名字,对于明宛来说有些过分熟悉了,她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在她们一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动作就下意识的顿住。

但是明宛并没有立刻回过头,她谨慎小心的重新佯装成不在意的样子,然后动作幅度极小的朝说话声音处望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她穿着偏水红色的棉布对襟,头发拢成一团,油光发亮,脸上还涂了脂粉,人倒是好看,就是看起来精明小气。

女人一只手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另一只手腕则放在腰前,应该没怎么干过粗活,所以手腕还算纤细,露出一个雕了龙凤的金镯子。

女人身后斜侧两步,则跟着一个小姑娘,看起来得有九岁十岁了,可能是长得快,衣服穿在小姑娘身上总有种局促的感觉,因为袖子和裤摆都不够长,连头发都是用绳子随便圈了几圈束在脑后。而且小姑娘的手上还拎着菜篮子,或许是因为短小的袖子,把她衬得瘦高瘦高,像是个脖子太长的天鹅,凸起的颧骨也显得她有点儿刻薄,尽管她才九岁十岁。

李明宛只是小幅度的瞥了两眼,她并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别说万一不是原书的继姐,如果真的是,要是动作太反常的话,或许也会被怀疑。要知道,根据原书里的描写,继姐虽然好吃懒做,心思不正,但人却是很聪明,否则也不会在后来踩着原生家庭作为踏脚石,一路上爬,得到了不错的结局。

明宛一边假装在认真看糖人,一边听着她们的争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