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不要乱看。”
“照片里是谁啊?”
“一个姑娘。”
“为什么她没穿衣服?”
“我要画她的身体,她给了我这张照片。”
“那后来你画了吗?”
“后来没有画。”
“为什么?”
“因为她死了。”
后来,林羽从北方回到了古城读小学。丁丁哥哥再也没有在他眼前出现过,他听说,丁丁哥哥发疯了。他被关进了县城的精神病院,在那边,他每天都会背九九乘法表,但是还没背完,便会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等林羽回过神来,他已经在那把白色吉他上弹了一曲。
“不错,我还以为,像你这样年龄的大学生,弹的不是周杰伦就是五月天的歌。”这时,琴行老板赞叹道,“没想到你居然会弹崔健的《浪子归》。”
“啊,是的,我当时就学的这首。”林羽回答道。
“你听摇滚吗?”这时,老板又问道。
“稍微听一些。”林羽道,“像是披头士什么的。”
“难怪你会弹崔健的歌,他也是最早一批听披头士乐队歌曲的国人之一。”
“要说最早的话,应该是林立果吧。”林羽道。
“你连这个都知道啊,可以可以。”老板赞叹道,“我觉得自己跟你挺有缘分的,交个朋友如何?”他伸出手道,“我叫何永,何勇的何,永久自行车的永。同学您贵姓?”
“我姓林,单名一个羽字。”林羽说着,也伸出手,跟何永握手起来。
“很高兴认识你,林羽同学。”
“你好啊,何老板。”
“叫我永哥就行。”何永道,“这把白色吉他,进价是五百,这次就收你四百,我还送一张CD给你,有空可以来我这边喝茶啊。”
“谢谢永哥。”林羽道谢道。
“不用谢,我去拿CD给你。”何永说完,转身走进店里的储藏室。不一会儿,他便拿着一张CD专辑,还有一个用于收纳吉他的黑色背包出来了。
“喏,这些是送你的。”何永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林羽。林羽接过琴包和CD,先看了一眼CD的封面。那是一根黄色的大香蕉,背景是简单的白色。
“地下丝绒乐队的专辑,之前听过没有?”何永问。
“没有。”林羽回答。
“那我强烈推荐你听一下。当时这张专辑就卖出了几十张,但是据说那几十个买家听完这张专辑,最后都去组乐队了。”
“这么神奇?”
“就是这么神奇。你既然喜欢披头士,那么你最喜欢四个人当中的谁呢?”
“自然是约翰列侬了。”林羽回答道。他不明白何永怎么突然把话题又回到披头士了。
“地下丝绒乐队的主唱娄里德,他都才华并不逊色于列侬。你听完这张专辑,就明白了。还有,回去之后你可以试试揭开专辑封面上那根大香蕉,有惊喜。”
“好的,谢谢永哥了。”林羽说着,从钱包里掏出四张红纸,递给了何永。这四百元并不是他生活费的一部分,而是前几天苏亦嫄给他的。那天两人刚刚做完爱,苏亦嫄从自己的钱包里取出四张百元钞,塞进了林羽的裤子口袋里。
“这是干嘛?”林羽问。
“上次女生节活动举办很成功,学校里奖励的钱。”
“我不要,你给余菲儿好了。”
“她也说要把这钱给你,你就收下吧。”苏亦嫄柔声道。
“好吧,我总感觉收了这钱,有一种今天你把我嫖了的感觉。”林羽吐槽道。
听到这话,苏亦嫄掩住嘴笑了。林羽好久没有看到她这么发自内心笑过。
林羽此时打开琴包,将吉他小心地塞了进去。
“我在琴包的内袋里放了拨片还有琴弦,都是赠品啊。”何永说道,“如果你有朋友要买琴,也可以介绍他们来我这儿。”
“我会的。”林羽道,“刚才你这儿有个顾客就是我同学。”
“嗯。”何永点点头,“哦对了,还有一样东西,我来给你。”
“什么东西?”
何永递给他一张门票,道,“我有一个朋友,在附近开了一家还算可以的酒吧。今晚七点,他那边要搞一个音乐会,邀请我去,但我明天有事儿去不了。这张票送给你,你替我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
“当然好意思啦,收好!”何永无视林羽的推辞,将票塞进他口袋里。
林羽没想到,本来今天只是想买一把吉他,结果收获这么多。何永是一个热情的人,热情到林羽都不忍臆测,他卖给自己的吉他是否值五百。他背起装入吉他的琴包,与何永告别后,便离开了“隔壁琴行”。